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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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个税专项扣除有:

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3、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4、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6、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一、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方式有两种选择: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可以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自行办理,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二、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缴纳比例:

1、综合所得,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综上所述,个税专项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纳税人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在取得工资、劳务报酬时予以税前扣除。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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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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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6大项目申报专项附加怎么填写
[律师回复]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规定: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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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税中专项附加除项申报问题
[律师回复]
1、对于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对于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对于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对于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5、对于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对于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税专项扣除的个税附加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表头项目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 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表内基础信息栏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3)表内各栏 住房贷款利息 ①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 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 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②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 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 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③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④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⑤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⑥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4)扣缴义务人信息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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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是可以退税的,对于公民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如果涉及到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未及时扣除的,可以在后期提交相关完税凭证以及证据来进行合法的退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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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怎么填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怎么填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表头项目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 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表内基础信息栏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3)表内各栏
住房贷款利息
①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 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 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②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 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 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③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④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⑤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⑥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4)扣缴义务人信息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该怎样填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该怎样填写问题解答如下,
(1)表头项目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 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表内基础信息栏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3)表内各栏
住房贷款利息
①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 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 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②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 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 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③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④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⑤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⑥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4)扣缴义务人信息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该如何填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该如何填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表头项目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 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表内基础信息栏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3)表内各栏
住房贷款利息
①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 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 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②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 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 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③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④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⑤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⑥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4)扣缴义务人信息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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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个税附加专项扣除是如何网上申报的。
[律师回复]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可扣除明细如下: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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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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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四个人,均摊,,,,,,,,,是填500还是2000
[律师回复]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可扣除明细如下: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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