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哪种属于诈骗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诈骗数额较大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常见的诈骗行为有哪些?
2、冒充公检法、邮政工作人员;
3、冒充熟人进行诈骗;
4、利用无抵押贷款进行诈骗;
5、利用虚假广告信息进行诈骗。
三、诈骗行为涉嫌犯罪怎么判定数额多少?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诈骗行为涉嫌犯罪可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五、诈骗行为涉嫌犯罪逮捕嫌疑人后收集的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六、诈骗行为涉嫌犯罪逮捕嫌疑人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上文已经详细介绍了哪种属于诈骗行为,整体程度上诈骗行为都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诈骗行为的表现形式非常多,比如冒充银行或者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诈骗,利用不明链接在网络上进行诈骗等。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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