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如何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9-0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受害人可以在法院受理了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书以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要准备好有效的证明材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被害人自行承担。对于受害人如何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这个问题将通过下文详细介绍。
{ArticleTitle}

一、受害人如何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法院受理了刑事案件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五、可委托哪些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且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或判决难以执行的。

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受害人如何刑事附带民事起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是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后,如果刑事程序已经终结,受害人只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受害人如何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一键咨询
  • 130****4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8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3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6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能上诉吗
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能上诉,我国所有的诉讼活动实行的都是二审终审制,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书也不是最终判决,刑事附在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上诉权,一审判决或裁定书也标注了上诉时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受害人律师有权带受害人提起抗诉吗?
[律师回复] 律师无权提起抗诉,只有人民检察院才有权利提出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第一百八十二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具体如下: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
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
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
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遇到一些纠纷,处理过程中遇到了精神损害,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关于精神损害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吗?
[律师回复] 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界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因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在立法层面排斥了对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的可能。对于物质损失如何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司法解释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包括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必然遭受的损失。”在理解“预期必然遭受的损失”时,应当把握物质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的有机必然联系,如因伤造成的误工损失就应属于预期必然遭受的损失。对无法认定、或然率较大的损失,则不能定义为“必然遭受的损失”。认为物质损失包含精神损失的学术观点,目前无法律依据。

二、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精神受到损害后,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财产责任。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批复进一步明确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之诉求无法律支持。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不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受害者的自诉案件能附带民事吗
在我国进行诉讼案件的受害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相关的案件同时可以附带民事赔偿。赔偿时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按照自身的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赔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们家有一个亲戚不学好就想着骗别人的钱,现在被人起诉了,刑事附带民事能不能先退赃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该条规定,只要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害的,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此之外,我们从《刑事诉讼法》中看不出哪些案件的被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事实上,许多案件的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或者受理后会被裁定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其实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那么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依据又在哪里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该解释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的五个条件,对于前四个条件在实践中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关键在于第五个条件——何为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限于:因人身权利受到犯
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和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作了回答。该《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该条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首先,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物质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这里所讲的人身权利仅指身体权、健康权等物质性的人身权,而不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精神性的人身权;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因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其次,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财物被毁坏。就是说,除了损害以外,财物被毁坏的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受害人不得提出形式附带民事诉讼,而应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的上述规定,如果受害人的财物不是被毁坏而是被侵占或非法处置,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关于这一点,《规定》在第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
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同时规定:“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只是非法占有、处置受害人的财产而不是毁坏其财产的话话,受害人只能要求其退赔。如果无法退赔,则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盗窃、诈骗等案件,对于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而对于诸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放火罪等案件,受害人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闻言审听,笔动冤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据理力争;高悬义剑,拍案而起;人间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压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法院需要在7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受理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会在5天之内把相关的副本送给被告方及法定代理人。以下内容将详细介绍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了,所以请问一下有关于故意伤害有附带民事吗?有没有相关的规定的
[律师回复]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故意伤害案件刑事附带民事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故意伤害案件刑事附带民事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昨天我和几个朋友一起聚会,结果我一个朋友喝大了开车把人撞死了,所以我想请教一下受害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受害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具体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聂某(系被害人父亲),男,汉族,1960年5月15日出生,住址:湖南省南县三岔河乡三岔河村第四村民小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姚某(系被害人母亲),女,汉族,1963年4月3日出生,住址:湖南省南县三岔河乡三岔河村第四村民小组。
代理人:姚纪言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邓某,男,汉族,1987年12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921198712040455,住址:湖南省南县三仙湖镇胜利村第一村民小组。
诉讼请求:
一、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邓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360960元。
事实与理由:
2010年12月9日下午4时,被告人邓某骑电动摩托车由西往东经过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南栋与大棚区之间巷道时,与同向行驶的被害人聂丹某所骑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双方发生争吵,邓伟从所骑的电动车坐垫下工具箱内拿出匕首,用力捅向被害人颈部,被害人颈部受伤导致大量出血,邓某随即迅速逃离现场,被害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而死亡,被告人为逃避法律制裁将作案凶器以及所骑的电动摩托车丢弃。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他人持单刃锐器刺击颈部致使右侧颈总动脉断裂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此外,被告人于2009年6月2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同年7月27日刑满释放。因被告人属有犯罪前科的再犯,请求对其从重处罚。
被告人邓某的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并造成了极大社会Σ害,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法院支持为感!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0一二年一月一十八日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认定,刑事附带民事
[律师回复]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目前,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物质损失赔偿,暂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书上写明,不能用口头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他们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如果他们放弃这一权利,应当许可,并记录在案。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是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受损害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家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包括哪些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5、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6、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强奸案中,受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院会受理吗?
[律师回复] 会受理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是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就有权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是必须的,但是具体会支持多少的赔偿数额首先可以由主持为被告人和受害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由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人造成的实际物质损失等情况来综合进行裁判。司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条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律师回复]
一、条件: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该解释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的五个条件,对于前四个条件在实践中不会有什么问题,关键在于第五个条件:何为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范围:
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对于该条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首先,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不予受理;
其次,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财物被毁坏。
因为只能对物质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这里所讲的人身权利仅指身体权、健康权等物质性的人身权,而不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精神性的人身权;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因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除了人身损害以外,财物被毁坏的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的上述规定,如果受害人的财物不是被毁坏而是被侵占或非法处置,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关于这一点,《规定》在第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只是非法占有、处置受害人的财产而不是毁坏其财产的话话,受害人只能要求其退赔。如果无法退赔,则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盗窃、诈骗等案件,对于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而对于诸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放火罪等案件,受害人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受害人如何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