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当事人若是被法院判处了刑事处罚,只有满足以下的条件之后才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职务犯罪服刑必须异地吗?
1、职务犯罪并不一定需要异地服刑。
服刑人员的服刑地的调换由服刑地监狱向省监狱管理部门上报.由省监狱管理部门决定。如果是省内的两个监狱之间的调动就要经监狱管理部门同意:如果是不同省份的两个监狱之间罪犯的调动 须经两省的监狱管理部门的同意。一般都是在判决生效地服刑,如果刑罚不是十分严重,其服刑地一般在判决地的某监狱执行。对减刑后的罪犯服刑监狱,一般是不允许在犯罪地和户口所在地的监狱,要异地服刑,以便于加强管理 。特别是职务犯罪,要跨区跨省服刑。
2、刑罚可能交由公安机关、或者是监狱等执行。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外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三、职务犯罪可以被执行缓刑吗?
1、职务犯罪不一定可以被执行缓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不如实供述罪行的;
(4)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
(5)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7)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
(9)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2、职务犯罪的种类
职务犯罪有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这三种。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职务犯罪是一个犯罪大类,诸如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的罪名,都属于职务侵占。利用职务实施犯罪行为者被法院判刑,那么在刑罚执行期间,只有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犯罪行为人才可以被减刑。若是对职务犯罪减刑吗还存在其他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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