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本人死亡还会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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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写借条本人死亡还会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写借条本人死亡还会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吗?

一、写借条人死亡还会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吗?

1、写借条本人死亡不一定还会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具体是否会被要回来,与公民死亡的时候,名下是否有合法财产有关。

2、对于死亡的债务人名下有合法财产的情形,死者的继承人,需要以继承获得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会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起诉?

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

1、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

2、继承人在诉讼前表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仍有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当然,在起诉前,如果债权人明确知道债务人的遗产已被处理完毕,也明确知道有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就无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提起。

3、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也不愿参加诉讼的,是否继续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如前所述,债权人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会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至于是否继续进行实体审理,要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

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实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由于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就应依法受到清偿,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会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人债权的前提下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

(2)

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死者的债务应由他的遗产来清偿,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目的就是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直接用遗产来清偿。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当承担义务的人,对债权人来讲,已无法实现其诉讼请求,诉讼继续进行也没有意义,因而应当终结诉讼。

(3)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如此债务属合伙债务,而其中一个合伙人死亡,且没有遗产,此时不能终结诉讼,而应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进行审理,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不管是单位、还是公民向他人借款之后,通常都需要履行债务的返还责任。若借款的个人,在债务偿还之前死亡,那么只要死者名下有合法的财产,那么债权人就有可能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对于不存在财产的情形,则无法要回来。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写借条本人死亡还会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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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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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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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地址: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填表日期:年月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制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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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
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
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
职业病名称: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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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第()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本人自愿选择(□委托单位代签□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邮寄送达□委托邮寄给单位代收送达)作为本次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注:请在您选择的□内打√并摁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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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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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起诉状范本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原告:王,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市区路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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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洪,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市区办事处号,联系电话:(系死者洪长子)
被告:洪,男,19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市区幢室,联系电话:(系死者洪次子)
1、依法判令三被告立即连带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及相应利息(自2011年9月1日起至该款实际付清期间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息)
2、依法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同洪系朋友关系,洪因家庭生产经营和投资周转的需要于2011年2月17日向原告借款500000元(按月息3计算,约定于2012年2月17日归还)。洪收到原告给付的款项后,将款项用作家庭经营及房地产开发等投融资行为,对于洪的借款事情,其家庭成员均知晓和认可。后洪由于身体的原因在外接受治疗,相关利息付至2011年9月份就未予继续支付。
该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洪催要,由于洪身体状况非常不好,一直未予归还。20年月日,洪因病逝世。由于其亲属至今尚处在悲痛状态之中,有关原告款项的归还问题,至今尚未有现实、可行的办法予以解决。
为保障原告债权的实现,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具状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市区人民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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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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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我有个朋友,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结果人死了,想在这儿问问大家出借人死亡后的起诉状应当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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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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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亡后户口本的销户证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申请手续: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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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二、审核程序:由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办结。
三、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四、收费标准依据:无。办理此业务不收费。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你好律师,我的一个朋友被误判了死刑,后来凶手归案了,请问一下死亡中止裁定书范本怎么写
[律师回复] (××××)×民初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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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的事实根据)。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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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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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长 ×××
                          审判长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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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的姑父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伤势很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想在这里咨询一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 方(死者亲属,最好是其全部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亲自签署):
乙 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 的 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与甲方的 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事故家属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双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剩余款项 元于 日内全部付清。

五、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六、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若造成乙方其他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九、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别无其他任何纠葛。
~ 1 / 2 ~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扩展预读】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撤销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实践中,尤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要求重新获赔之案件为多。重大误解是从意思表示角度说的,即在协议签订时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对事态的判断出现失误,在抱有重大误解的心态下签订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显失公平主要是从损害后果角度讲的。也就是说,被侵害的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远远超过预期损失,并且这种利益差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时,其可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赔偿协议。
判断是否属显失公平应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不仅要看签订合同时受害方是否因缺乏经验、技能等,对行为的内容缺乏正当认识能力,还要看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如果损失差距不大,或者当事人订约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就应有清楚的认识,则不能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反之,则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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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突然死亡死亡证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以无锡市为例,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因疾病死亡的由该医疗机构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家中因疾病死亡人员,由死亡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一、明晰职责,认真做好死亡证明出具工作(一)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因疾病死亡(包括到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新生儿死亡)人员,由该医疗机构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附件1);在家中因疾病死亡人员,由死亡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见附件5)或乡镇卫生院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材料进行调查,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二)凡医疗机构经治或接诊医生不能确定为因疾病死亡的人员,应立即通知死亡地公安机关,由死亡地公安机关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三)因事故或突发事件死亡人员和无名无主尸体,由死亡地公安机关或认定的鉴定机构判定死亡性质后,由死亡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1、交通事故死亡的,由交警部门出具《尸体处理通知书》(附件2);
2、发生案件死亡的,由办案公安部门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附件3);
3、无名或家属不愿处理的知名尸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制作《呈请对未知名(知名)尸体火化处理报告书》(附件4),由市治安支队发函通知市殡仪馆进行火化。
二、强化管理,着力完善死亡证明管理工作(一)《死亡医学证明书》为一式五联,
第一联由出具单位留存,
第二联由出具单位定期汇总后交当地疾控中心,
第三联供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时使用,
第四联供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使用,
第五联由家属留存。(三)各级医疗机构必须逐项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所有项目,由接诊或经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公安机关应逐项填写或打印《尸体处理通知书》、《鉴定结论通知书》、《呈请对未知名(知名)尸体火化处理报告书》所有项目,由经办民警签名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四)逝者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
三、第
四、第五联的审核工作(包括节假日),由经办民警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五)市殡仪馆须凭《死亡医学证明书》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尸体处理通知书》、《鉴定结论通知书》、《呈请对未知名(知名)尸体火化处理报告书》,办理逝者遗体火化手续并留存;如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殡仪馆不得火化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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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借条农民工会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凭借借条农民工会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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