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认定借名买卖合同
认定借名买卖合同需从多方面考量。
当事人间有无借名合意是关键,若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一方借用另一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可直接认定。若无书面协议,可结合双方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体现借名意思表示的证据认定。
实际履行情况也很重要。购房款支付方面,若由借名人实际出资,如通过借名人账户转账支付,且有资金来源证明等,可作为借名买卖证据。房屋使用情况上,借名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进行装修、入住等,也能佐证借名关系。
此外,还需审查名义买受人的购房能力和购房意图。若名义买受人无购房经济实力或无购房需求,也增加借名买卖可能性。综合多方面证据和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方可认定借名买卖合同关系。
二、借名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借名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应依《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首先,标的物返还。若买受方已取得标的物,需返还给出卖方;出卖方若已收取价款,也应返还给买受方。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其次,过错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借名人明知借名行为违法仍为之,出名人也违规配合,双方都有过错,需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装修费用等。
此外,若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还应保障第三人权益,避免因合同无效损害其利益。
三、借名买卖合同无效后损失赔偿责任咋定
借名买卖合同无效后,损失赔偿责任的确定遵循过错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若出名人存在过错,如故意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擅自处分房屋等致损失,出名人需赔偿借名人。若借名人有过错,如隐瞒自身信用问题致合同无法履行,借名人应赔偿出名人。双方均有过错时,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比如出名人与借名人过错比例为7:3,总损失100万,则出名人赔70万,借名人承担30万。确定损失范围时,要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当我们探讨如何认定借名买卖合同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借名买卖合同被认定后,合同的效力问题便是一大关键,不同情形下合同效力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可能有效,有的则可能被认定无效。另外,若一方违反借名买卖合同约定,违约赔偿责任该如何确定也是常见问题。如果您对借名买卖合同认定后的合同效力判定、违约赔偿责任界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一直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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