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逮捕属于什么阶段的
逮捕下来后,案件还属于在侦查阶段。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一般都是事先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并侦查取得犯罪证据后,由侦查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案件仍应该由侦查机关进一步进行侦查取证,经侦查终结,并由侦查机关向检察正式移送起诉后,侦查阶段才算结束,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二、批准逮捕实施程序是怎样的
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5.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不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意见的,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应当征求分管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的意见,意见一致的,做出不予逮捕决定;意见不一致的,提请检察长做出决定。
批准逮捕,案件属于侦查阶段。倘若该案件转到了检察院则属于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起诉完后,案件转入法院属于审判阶段。在检察院中,批准逮捕也属于侦查阶段,侦查阶段结束后,案件转入起诉部门后,属于审查起诉阶段。
三、不予以批准逮捕怎么办
不予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提醒,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四、逮捕和羁押的区别包括什么
1、性质不同。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2、实施主体不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的实施需要批准逮捕的决定书之后才能实施逮捕的行为,并且逮捕的行为实施之后需要发回执,逮捕和羁押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实施主体不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执行。
批准逮捕是属于侦查阶段的。如果侦查机关是不予以批准逮捕的话,那么在公安机关接到相关的通知之后就会立即去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并且会将执行的情况及时地通知人民检察院。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批准逮捕属于什么阶段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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