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发生刑事案件怎么办?
1、发生刑事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立案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不管公民是否是受害者,只要发现他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1、外地发生的刑事案件不一定可以由犯罪分子居住地的法院判刑。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三、刑事案件分为几个阶段?
1、刑事案件分为以下3个阶段:
(1)侦查:由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制作《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
(2)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进行审阅,将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
(3)审判:法院根据检察院提出的《起诉书》以及案件证据材料等,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判决.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刑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特定公民、单位实施了犯罪行为后,需要依法判断是否满足了立案的条件,对于满足了条件的,则需要依法立案并进行侦查。如果对刑事案件怎么办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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