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借贷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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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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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处理借贷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是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处理借贷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是哪些?

一、处理借贷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是哪些?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二、怎样处理无效的民间借贷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一般要承担如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

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

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无效借贷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处理借贷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是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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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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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在审理民间借贷的时候,需要根据依据事实和法律来作出判决,如果能够调解的,是可以调解结案的。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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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借贷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处理借贷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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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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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六条,及202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集体合同规定》。
处理合同纠纷的处理非全日制用工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至第七十二条,及202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处理经济补偿金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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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个人合伙的特殊情况:
(1)合伙人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成立个人合伙。通过口头协议成立个人合伙的,其认定较为特殊,即“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2)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公民,只要其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3)不提供资金或实物但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并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2.个人合伙的主要特征:
(1)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可以起相应的字号;
(2)合伙人对合伙产生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依据一定的标准承担按份责任。
3.合伙事务的执行: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合伙人之间内部协议对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和处理合伙事务能力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入伙:根据《民通意见》第51条,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时,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5.退伙:
(1)退伙自由:根据《民通意见》第52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财产范围、处理方案的形成和清退财产的一般原则:
①?退伙所涉及的财产范围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
②?形成处理合伙财产的方案有相应的原则: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③?清退财产的一般原则是: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1.成立个人合伙的特殊情况:
(1)合伙人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成立个人合伙。通过口头协议成立个人合伙的,其认定较为特殊,即“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2)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公民,只要其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3)不提供资金或实物但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并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2.个人合伙的主要特征:
(1)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可以起相应的字号;
(2)合伙人对合伙产生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依据一定的标准承担按份责任。
3.合伙事务的执行: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合伙人之间内部协议对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和处理合伙事务能力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入伙:根据《民通意见》第51条,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时,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5.退伙:
(1)退伙自由:根据《民通意见》第52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财产范围、处理方案的形成和清退财产的一般原则:
①?退伙所涉及的财产范围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
②?形成处理合伙财产的方案有相应的原则: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③?清退财产的一般原则是: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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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几种情形: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2、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3、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
4、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由于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所以,离婚的方式不同,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如下: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未达成协议,请求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等等。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二)、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二、离婚后怎么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时间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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