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现金形式获得借款可不可以?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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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现金形式获得借款可不可以?

一、借条上写现金形式获得借款可不可以?

借条上写现金形式获得借款是可以的,但为了避免后期发生纠纷,可以采取转账的方式放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借条书写时要注意哪些禁忌

1、忌空白过失

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2、忌大、小写不清

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如有的小写借款金额10000、00元,可能由于笔误会多添个零或小数点位置点错,写成100000、00元,小写金额后再写大写,则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3、忌不写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4、忌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

借条不宜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如用此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如有的案件纠纷中出现,写借款金额时,借款人谎称笔故障,换用褪色的笔书写,致使事后借款金额部分因字迹褪色无法辩论。

5、忌不认真核对

借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签字盖章,以免后悔。

6、忌内容表达不清

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7、忌名字不全

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8、忌使用同音同义字

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9、忌印章不规范

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10、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

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对于借条之中明确说明了以现金的形式借款的情形,借条在借款人收到借款时起开始生效。对于以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的情形,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借条开始具有司法效力。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借条上写现金形式获得借款可不可以?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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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口头形式”的对称。当事人采用文字形式所为的意思表示。它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据可查,便于预防和处理纠纷的优点。并可作如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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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书面形式和约定书面形式。前者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后者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以某种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各国民法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均重视书面形式。
如《苏俄民法典》第44条规定:“下列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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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现金形式获得借款可以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借条上写现金形式获得借款可以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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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用原材料合同作质押贷款来着,需要开发一个项目,请问一下合同不得作任何质押形式的解释什么
[律师回复]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简称“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3、公司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支付受让公司_________%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公司与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公司;
质权人:指公司;
质押股份:指公司持有的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公司和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公司_________%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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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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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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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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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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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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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范本二】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 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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