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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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是怎样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是怎样的?

作为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法益侵害行为。其特征:

1,表现形式:积极的身体动作。

2,直接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注意:持有属于作为,持有是对特定物品的实力支配、控制。属于作为。刑法规定持有型犯罪,旨在禁止人们持有特定物品,而不是命令人们上缴特定物品。

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1)真正不作为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遗弃罪、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2)不真正不作为犯: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分标准:是否负有法律要求履行的积极义务。如果有,不履行的,就属于不作为犯作为犯与不作为犯除了行为方式存在差异之外,其他方面如罪过形式、犯罪停止形态等方面完全一致)。不作为犯,也可以由作为(如偷税罪、遗弃罪)与不作为(遗弃罪)两种方式。不作为实际上是相对于履行特定义务而言的,对特定的对象而言,人们没有做什么。但是这不妨碍人们有其他的举动。

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1)当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

(2)能为,行为人在当时有能力履行

(3)不为,行为人没有履行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也就是说,危害结果与不作为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例如,司机过失造成了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头盖骨骨折,即使立即送往医院也不能挽救生命,或者被害人将立即死亡时,即使司机没有救助,也仅成立交通肇事罪,而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二、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的根据是怎样的?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妻子自杀,丈夫不管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但不适用于男女朋友之间)注意:"权利义务相一致",如果其他法律没有规定义务,并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作为义务,或者说法律仅仅规定了义务没有规定责任,也不能成为作为义务。例如,公民有扭送犯人的义务、公民发现火灾有报警的义务。

(2)职务、业务要求的义务,以及对危险源负有监管、控制义务而产生的作为义务。(如消防队员对于火灾的扑灭义务。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保姆对小孩,照看精神病人的保姆。又比如,救生员对游泳的人的救助义务。

(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例如,不慎将烟头扔在地上,发现后不捡起,放任火灾的发生。又如,甲带小孩子游泳,小孩子溺水。先行行为是导致危险的行为,但这种危险一般认为是社会所不容许的危险,如果是社会所能容许的风险,则不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之来源。几个朋友一起去吃饭,有人喝醉了,醉酒开车死亡,其他人并没有救助的作为义务,因为成年人之间一起喝酒,有醉酒的风险是成年人本身所应考虑到的。同样,张三、李四均是成年人,相约去游泳,即使乙溺水,张三也没有救助的义务,张三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一般认为,只要制造了危险,不问是否正当,都会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但是,正当防卫行为造成法益处于危险状态后不救助的,不成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紧急避险人,对于遭受损害的无辜第三者具有作为义务。纯粹道德上的义务不能成为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

综上所述,区分作为与作为,以及判断不作为是否该当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进行抽象地讨论并不足以解决问题。说到底,还是取决于对刑法分则中具体构成要件的解释,同时考虑罪刑法定与责任主义的要求,注意人权保障与法益保护之间的平衡,进行综合判断。

对于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是怎样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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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与主犯怎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犯和主犯的区别 《刑法》第26条第l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27条又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可见,主犯与从犯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对主犯和从犯,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区分: (1)从共同犯罪活动中的地位看,主犯在共同犯罪中居于主导支配地位,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 (2)从实际参加犯罪的程度看,主犯大多参加了全部犯罪活动,而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一般只参与实施一部分犯罪活动。 (3)从具体罪行的大小看,在主观上,对共同的犯罪故意的形成起主要作用的,罪行较大的是主犯;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赞成、附合、服从,对共同犯罪故意的形成起次要作用的、罪行较小的是从犯。在客观上,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对于共同犯罪的完成具有关键性作用的、罪行较大的是主犯;否则是从犯。 (4)从对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看,那些对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较大的人,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否则是从犯。 主犯、从犯的量刑 1、主犯的量刑 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 2、从犯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 (2)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处罚,不能成为比照的对象。如果主犯犯有数罪,从犯犯一罪,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犯的一罪处罚。 (3)在主犯是连续犯的情况下,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同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实及主犯对比应处的刑罚来进行处罚。主犯单独作案的犯罪事实及应处的刑罚,应被排除在比照的范围之外。例如主犯与从犯共同盗窃,之后主犯又单独连续实施了多次盗窃的,从犯应比照的是主犯与其实施共同盗窃应受的刑罚。 3、对从犯是从轻、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所犯罪行的性质。看从犯所参与的犯罪是法定刑较高的重罪,还是法定刑较轻的轻罪。如果从犯所参与的是重罪,如参与入户抢劫,主犯判处了十年以上徒刑,从犯就不能免除处罚,而只能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从犯参与的是轻罪,如参与销赃(最高刑为三年徒刑),对从犯可以免除处罚。 (2)所起作用的大小。如盗窃罪的从犯只提供了作案工具,没有到现场,没有分赃或分赃很少,可比照主犯减轻处罚,对参与犯罪的性质不很严重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对已参与作案,并分得部分赃物的,则从轻处罚。 4、一案有多个主犯或者多个从犯的,主犯或从犯之间的量刑应当按所起作用大小、主观恶性深浅区别对待。如对所起作用大、主观恶性深的主犯量刑应该重,对所起作用小、主观恶性浅的主犯则应轻一些。对从犯亦然。 5、此量刑意见只就主、从犯所参与实施的犯罪和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而言,并未考虑其他法定或者酌定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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