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判刑人员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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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位有判刑人员,单位可以选择将其开除。且根据规定,开除此类职员的,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现行法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将受到刑事处罚的职员开除,故此单位选择不开除职员也是可以的。如果对单位有判刑人员如何办依旧不清楚,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单位有判刑人员如何办?

一、单位有判刑人员如何办?

1、单位有判刑人员,单位可以选择将其开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

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

二、为单位利益犯罪构成单位犯罪吗?

1、为单位利益犯罪不一定构成单位犯罪。还需要满足主体要求,体现单位意志。

单位意志不是单位内部某个成员的意志,也不是各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单位领导集体或者代表单位整体利益的成员在领导、指挥、决策、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单位整体性的意志,即单位的整体意志。

2、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犯罪,即是单位本身犯罪,而不是单位的各个成员的犯罪之集合。单位成员之间是按照单位的统一要求和一定秩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共同形成单位整体的。单位犯罪,是指单位本身犯罪,而不是指单位中的所有成员共同犯罪

(2)单位犯罪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单位犯罪虽然是单位本身犯罪,但具体犯罪行为需要决定者与实施者。单位犯罪是在单位整体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单位意志不是单位内部某个成员的意志,也不是各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单位内部成员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一致的条件下形成的意志.即单位的整体意志。从形式上说,这种整体意志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形成的;从法律上说,这种整体意志就是单位整体的罪过。单位整体意志形成后,便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

三、单位犯罪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单位犯罪责任人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首先是在单位中掌握实际领导权限的人员,在单位犯罪中起着组织、指挥、决策作用;其次,必须是和单位犯罪有着直接关系。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不是单位的有关领导,就谈不上是主管人员;如果和单位犯罪没有直接关系,就谈不上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

(2)在司法实践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二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三是单位的一般负责人;四是单位的部门负责人。

(3)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人员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对单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只有当上述人员在单位犯罪中起者组织、指挥、决策作用,且所实施的行为与单位犯罪的危害结果有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成为单位犯罪中自然人主体,对单位犯罪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2、关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所谓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为了实现单位的犯罪意图积极参与实施单位犯罪的单位内部一般工作人员。构成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一是必须是单位内部人员。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单位内部某些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如财会人员、供销人员等;

(2)二是必须亲自实施了具体的单位犯罪行为。一般表现为根据单位领导的指示和意图,以完成本职工作的形式具体实施了犯罪行为;

(3)三是对自己所实施的单位犯罪行为在主观上是明知。如果对自己的行为不知是犯罪,由于缺乏主观罪过,则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4)四是在单位犯罪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人员。如果只是依其职责消极地执行了本单位领导的决策,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则不应以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都不应以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单位两种,单位涉嫌犯罪的,单位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罚金,单位的负责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单位发现职员犯罪的,可以选择将其开除,对单位有判刑人员如何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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