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寻衅滋事罪中的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是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确定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一般寻衅滋事案件多久结案?

法院审理寻衅滋事案件一般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结案。

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4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80****310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47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124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寻衅滋事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寻衅滋事罪中,情节严重通常指:强行索取或强占公私财物超一千元;任意破坏、占用公私财物超两千元;多次或长期实施上述行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这些标准用于衡量对社会造成的严重恶劣影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寻衅滋事如何认定情节恶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犯罪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二)犯罪形式不同;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三)客观方面不同;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犯罪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定: (一)犯罪主体:故意伤害罪主体与寻衅滋事罪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刑法》 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在《刑法》第十七条中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有重要差别。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来确定是轻伤、重伤或者伤害致死来处理。 寻衅滋事罪的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公共秩序的危害结果,而积极希望并促使这种结果发生。
391浏览
寻衅滋事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寻衅滋事罪中,情节严重通常指:强行索取或强占公私财物超一千元;任意破坏、占用公私财物超两千元;多次或长期实施上述行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这些标准用于衡量对社会造成的严重恶劣影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行为
[律师回复] <br/>一、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br/>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br/>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br/>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br/>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br/>二、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行为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br/>第二百九十三条<br/>第一款<br/>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br/>(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br/>(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br/>(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br/>(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br/>(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br/>(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br/>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br/>(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br/>(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br/>(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br/>(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365浏览
寻衅滋事罪中恶劣影响的情形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中恶劣影响的情形有:出现多次对他人有辱骂或者是恐吓的行为的;持有凶器对他人进行追逐或者恐吓的;对于老弱病残有辱骂或者恐吓的不良行为出现的;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行为有
[律师回复] <br/>一、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br/>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br/>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br/>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br/>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br/>二、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行为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br/>第二百九十三条<br/>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br/>(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br/>(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br/>(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br/>(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br/>(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br/>(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br/>(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br/>(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br/>(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br/>(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424浏览
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确定。如果行为人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并且达到了相关罪行的立案标准,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对其立案,最后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审判,行为人要受到相应的刑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如何判定情节恶劣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寻衅滋事如何判定情节恶劣问题解答如下, 寻衅滋事如何认定情节恶劣<br/>《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br/>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br/>第二百九十三条<br/>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br/>(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br/>(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br/>(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br/>(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br/>(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br/>(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br/>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br/>(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br/>(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br/>(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br/>(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br/>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br/>《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br/>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br/>(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br/>(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br/>(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br/>(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br/>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br/>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是怎样的<br/>(一)犯罪动机不同;<br/>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br/>(二)犯罪形式不同;<br/>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br/>(三)客观方面不同;<br/>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br/>(四)犯罪主体不同;<br/>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br/>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定:<br/>(一)犯罪主体:故意伤害罪主体与寻衅滋事罪主体范围不同。<br/>根据《刑法》<br/>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责任。<br/>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在《刑法》第十七条中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br/>(二)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有重要差别。<br/>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来确定是轻伤、重伤或者伤害致死来处理。<br/>寻衅滋事罪的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公共秩序的危害结果,而积极希望并促使这种结果发生。
349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35****747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35****432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8****915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