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工程企业哪些情况可申请重新鉴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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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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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对建筑工程企业哪些情况可申请重新鉴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对建筑工程企业哪些情况可申请重新鉴定

一、对建筑工程企业哪些情况可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人民法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施工企业对于存在以下情形的鉴定报告,可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3)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4)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5)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6)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8)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9)其他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推翻的;

(10)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施工企业认为存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及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二、建设工程施工发包范围如何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建筑工程分包范围有明确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以上就是对“对建筑工程企业哪些情况可申请重新鉴定”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施工企业对于存在以上情形的鉴定报告,可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对建筑工程企业哪些情况可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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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工程企业哪些情况可申请重新鉴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对建筑工程企业哪些情况可申请重新鉴定,建设工程施工发包范围如何划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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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大幅增加是否需要重新审批和招标?
[律师回复] 一、可以在施工合同内增加工程造价。实施方法: 1、原招标施工图有漏项应先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清单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变更部分工程量清单和组价,经项目管理、审价机构、监理单位审核,发、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 2、清单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由清单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编制清单组价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原投标书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实际工程量据实调整,措施项目费作相应调整。发、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 二、不需要重新招投标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节承包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如漏项部分仍属于合同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内容的,依法必须由承包人施工,重新招标选择另一承包人承揽不仅是不需要,而是违反建筑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回答参考第 (五)项规定,属于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因此,只要发生的“漏项”内容是承包人施工资质允许承揽的,不需要重新招标。
新建筑合同中的建筑施工合同样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遵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程项目报建和市招标办备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1、名称: 2、地址: 3、规模: 4、结构及层数: 5、发包方式: 6、发包范围: 7、年月天。 8、质量要求。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 人民币: 元(大写: ) 人民币: 元(大写: ) 2、价格计算依据: (1)标定的定额为: (2)标定的取费标准: (3)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日期: 三、材料采购供应 材料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和计价依据: 对材料质量的要求: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署后,开工前%作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向乙方准时付款。 3、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至总造价的 %;留 %做维修款,待工程竣工维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许调整的内容和依据: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过程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处理有乙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与调整。 3、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 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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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大序列,分别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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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新建筑工程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遵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程项目报建和市招标办备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1、名称: 2、地址: 3、规模: 4、结构及层数: 5、发包方式: 6、发包范围: 7、年月天。 8、质量要求。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 人民币: 元(大写: ) 人民币: 元(大写: ) 2、价格计算依据: (1)标定的定额为: (2)标定的取费标准: (3)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日期: 三、材料采购供应 材料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和计价依据: 对材料质量的要求: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署后,开工前%作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向乙方准时付款。 3、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至总造价的 %;留 %做维修款,待工程竣工维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许调整的内容和依据: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过程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处理有乙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与调整。 3、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 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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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筑企业资质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什么是建筑企业资质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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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股权转让,新股东接手后可否重新建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点也是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也对公司承担相应的义务,达成股权转移协议后应当及时的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防止法律风险。
完毕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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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转让,新股东接手后可否重新建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点也是难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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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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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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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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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标准2021
[律师回复] 2020年关于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根据《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法律依据】 根据《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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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违章建筑新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违章建筑新政策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违章建筑新规如下:
1、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是一户一宅,如果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那么多出来的宅基地是要回收的。但是,如果农民有不止一处的宅基地,但这些宅基地面积的总和加起来还不到当地宅基地面积的标准的话,那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在宅基地上盖得房子也不用拆除,农民也可以继续住。
2、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在非户口建房的农民,他们的宅基地也不会回收和拆除,尽管他们不是本村的人,但是其盖房也符合国家的要求,那就是合法的。
3、还有就是多占了宅基地,比如说,当初批准当事人的是100平方米,但当事人自己建了150平方米,那么多出来的50平方米就不能进行确权,只能确权100平方米,多余的50平方米在证书上记录。这多出的50平方米有的地方采取有偿使用的政策,但之后等当事人下次重建的时候就要退回来。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2020违章建筑新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违章建筑新政策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违章建筑新规如下:
1、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是一户一宅,如果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那么多出来的宅基地是要回收的。但是,如果农民有不止一处的宅基地,但这些宅基地面积的总和加起来还不到当地宅基地面积的标准的话,那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在宅基地上盖得房子也不用拆除,农民也可以继续住。
2、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在非户口建房的农民,他们的宅基地也不会回收和拆除,尽管他们不是本村的人,但是其盖房也符合国家的要求,那就是合法的。
3、还有就是多占了宅基地,比如说,当初批准当事人的是100平方米,但当事人自己建了150平方米,那么多出来的50平方米就不能进行确权,只能确权100平方米,多余的50平方米在证书上记录。这多出的50平方米有的地方采取有偿使用的政策,但之后等当事人下次重建的时候就要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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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是一户一宅,如果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那么多出来的宅基地是要回收的。但是,如果农民有不止一处的宅基地,但这些宅基地面积的总和加起来还不到当地宅基地面积的标准的话,那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在宅基地上盖得房子也不用拆除,农民也可以继续住。
2、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在非户口建房的农民,他们的宅基地也不会回收和拆除,尽管他们不是本村的人,但是其盖房也符合国家的要求,那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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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违章建筑新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违章建筑新规如下: 1、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是一户一宅,如果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那么多出来的宅基地是要回收的。但是,如果农民有不止一处的宅基地,但这些宅基地面积的总和加起来还不到当地宅基地面积的标准的话,那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在宅基地上盖得房子也不用拆除,农民也可以继续住。 2、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在非户口建房的农民,他们的宅基地也不会回收和拆除,尽管他们不是本村的人,但是其盖房也符合国家的要求,那就是合法的。 3、还有就是多占了宅基地,比如说,当初批准当事人的是100平方米,但当事人自己建了150平方米,那么多出来的50平方米就不能进行确权,只能确权100平方米,多余的50平方米在证书上记录。这多出的50平方米有的地方采取有偿使用的政策,但之后等当事人下次重建的时候就要退回来。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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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增加是否需要重新审批和招标
[律师回复] 一、可以在施工合同内增加工程造价。实施方法: 1、原招标施工图有漏项应先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清单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变更部分工程量清单和组价,经项目管理、审价机构、监理单位审核,发、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 2、清单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由清单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编制清单组价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原投标书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实际工程量据实调整,措施项目费作相应调整。发、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 二、不需要重新招投标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节承包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如漏项部分仍属于合同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内容的,依法必须由承包人施工,重新招标选择另一承包人承揽不仅是不需要,而是违反建筑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回答参考第 (五)项规定,属于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因此,只要发生的“漏项”内容是承包人施工资质允许承揽的,不需要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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