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销售假药罪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销售假药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销售假药罪

一、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销售假药罪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假药。本罪所称药品专指人用药品,销售假药、假兽药不属于此范围,而是属于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范围。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内容包括:

一是行为人明知销售的是假药并且其销售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不特定人体健康的结果;

二是行为人对可能造成的危害不特定人体健康的结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即本罪只能是间接故意。

如果行为人积极追求这种危害不特定人体健康的结果的发生,显然将构成其他更为严重性质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销售假药的犯罪分子是出于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是法律并没有要求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而生产、销售假药,都可构成本罪。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实施了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在犯罪形态上,本罪属于危险犯,即销售假药,只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并不需要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就可构成本罪既遂。关于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应采取客观的、一般的标准,同时兼顾个别的标准。在特殊情况下,应把不危及一般人健康,却对个别体质特殊的人有危害的视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二、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假药?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或者实行行为是销售行为。但是,准确把握实行行为的起点与终点并不容易。实际上,销售行为是一个过程,卖出或者成交是一种最终既遂的体现,但并不是销售行为的全部。在刑法规范中,出售、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都是销售的实行行为。因此,准确判断哪个环节是实行行为着手,哪个环节是实行行为的完成,是认定销售假药罪既未遂的关键。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销售假药罪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销售假药罪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2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5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1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8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6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构成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含有超标准的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的、超出规定的医疗范围的、缺乏标明的有效成分的等,对于上述情况都是可以对销售人员认定销售假药罪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能否构成销售假药罪?
[律师回复] 对于能否构成销售假药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1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药房老板销售假性药构成犯罪获刑半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药房老板销售假性药据律图网讯,近日,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对销售性保健品(俗称“伟哥”)的戴某某提起公诉,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五千元,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经营。现年五旬的戴某某经营一药房,见市面一些小店违法销售性保健品获利颇丰,心生一计,在利益驱使下,明知这些性保健品含有对人体有害成分,仍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数次从互联网低价购进“金枪不倒”、“硬十天”、“藏秘虫草”等性保健品,并在其经营的药房高价偷偷地进行销售,销售对象主要以农村中老年男性为主。经鉴定,涉案的性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该成分为处方药物,可能会导致心梗、心脏休克甚至猝死。根据法律规定,性保健品属于保健食品,不得添加“西地那非”等药物成分,一旦添加就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二、构成犯罪获刑半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不仅指行为方式(生产、销售)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有毒、有害食品)选择。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简单地一律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根据行为特征,确定犯罪罪名,如生产有毒食品罪、生产有害食品罪、销售有害食品罪等。《食品卫生法》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
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巨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四、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销售假伟哥是销售假药罪?
销售假伟哥是销售假药罪的,因为伟哥也是属于药品的一种,销售假药罪是我国严格禁止的一种行为,当事人本来性标准会根据其具体的涉案金额和社会影响进行判断,当事人是一定会负刑事责任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涉案金额、发展人员数量、中使用的手段、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8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销售防制药是销售假药罪吗?
销售防制药并不是销售假药,假药是相对药品实质性危害来说的,具有有毒有害成分,销售可能会损害公民的健康权,虽然仿制药是模仿专利药,一般没有损害,可能会有疗效,但仿制药在我国并未取得进口药品批准文号,所以不准售卖。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销售假药罪量刑问题
[律师回复]
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的认定: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三、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的“后果特别严重”。
四、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好上述
第一条或者
第二条的,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劣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
第三条的,以销售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商品房现售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商品房现售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2、商品房现售要办理什么手续?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3、商品房现售要符合什么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3)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2023年生产销售假药罪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判缓刑
生产销售假药罪可以判缓刑的法定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要求犯罪情节较轻,罪犯有悔罪的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等,法律规定,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肯定不能判处缓刑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商品房现售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商品房现售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2、商品房现售要办理什么手续?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3、商品房现售要符合什么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3)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1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大足区销售合同怎么撰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大足区销售合同怎么撰写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 (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甲方不得在前述渠道内另行从事本产品的销售业务.
二、销售指标
1、市场启动期为三个月(即 ____年__ 月 __ 日 至 ____年__ 月__ 日),乙方提货不少于 件。
2、其后每月进货量不少于 件,全年累计进货量不少于 件。
3、当乙方完成年进货量指标,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的 ____%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三、供货价格、付款方式
1、 供货价格:每件___ 元。
2、货款结算方式
(1)原则上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2)甲方可按结算货款为乙方开具发票。
四、供货期限、货物运输
1、乙方每次提货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将有效发货申请单传真给甲方。
2、货物到乙方经销城市的铁路或公路零担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其他运输方式,超出铁路零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运输途中如有破损或数量短缺,凭承运部门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充。乙方在销售和仓储中造成的破损和短缺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收货(即货到)___ 小时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逾期甲方不再负责。乙方验货后,应在___小时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否则视同收货认可。
五、销售价格及渠道管理
1、本产品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政策,每件零售价规定为____ 元。
2、经销商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降低价格倾销。
(1)乙方保证以不低于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经甲方同意的打折促销除外),销售本产品。
(2)如乙方在经销期间将甲方的产品低于甲方的供货价销售,一经查实将按该月货款总额的100%赔偿经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产品,不得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销地点以外的任何地区销售,一经查实将按该货款总额的100%赔偿给甲方,同时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商或经销商资格(本款所指销售为较大规模的公开销售)。
六、广告宣传
1、乙方对广告宣传的内容和发布方式具有建议权,但最终确定权属于甲方。
2、 地区性的广告、宣传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3、 根据乙方销售需求,己方按成本价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其他与产品销售有关的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对乙方的经营和推广活动有咨询、知情权。
(2) 在乙方发生违规销售时,有权查看乙方的帐目。
2、甲方的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渠道内再以其它任何方式或由任何机构来销售本产品。
(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4)有向乙方提品销售必须文件的义务。
(5)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有义务无偿退换、并承担运费的义务。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在合同许可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独家经营权。
(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的责任。
(2)乙方有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三十天内办好本产品上市的一切相关手续的义务。
(3)乙方有对甲方的产品技术、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价格体系等信息保密义务。
(4)乙方不得再经销其它与本产品功效成份相似或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
(5)乙方有义务代表甲方妥善处理当地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功效咨询等相关事宜。
八、合同的解除
1、 乙方的进货量在半年或一年内未达到一定规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在市场启动期结束后,如甲方在约定的供货期后15日内仍未发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解除合同后的有关约定
1、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价格体系等)继续承担保密的义务。
2、乙方应退还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包括复制品)。
十、其他
1、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企业性质发生变化等原因终止或违背合同。
2、 乙方应将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于合同签订一并提交甲方备案存档。
3、 合同签定时,乙方须交付市场履约保证金_____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4、 当市场营销启动一定规模的广告宣传及规范的终端销售管理,则甲方有权根据费用及责任的分担情况相应调整产品的代理价格和销售量指标。
5、 因产品质量问题可随时退、换货。
6、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

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二、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包括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等类似的事件,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____年___月___ 日 至 ____ 年___月___ 日),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本合同涂改处无双方盖章为无效条款。
3、本合同未尽之外,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_____年__月 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销售假药罪吊销药品销售许可证吗?
销售假药不一定会被吊销药品销售许可证,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销售假药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会被吊销许可证,所以如果销售假药并没有很严重的话,那么是不会被吊销许可证的,但是销售假药是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关于销售假药、劣药罪量刑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的认定: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三、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的“后果特别严重”。
四、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好上述
第一条或者
第二条的,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劣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
第三条的,以销售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量刑问题
[律师回复]
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的认定: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三、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的“后果特别严重”。
四、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好上述
第一条或者
第二条的,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劣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
第三条的,以销售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销售假药罪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