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客观方面是怎样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未成年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法院处理原则有哪些?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
刑事案件中,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三)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四)分案处理的原则。
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三、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如果犯罪嫌疑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法律制度中规定的最高刑是死刑,比如因为交通设施遭受到破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导致多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就算没有判处死刑,最少也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客观方面是怎样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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