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年限是什么
摄影作品版权使用期限是五十年。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人像摄影作品”是以特定人物肖像权为客体,通过自己构思、创作,利用感光材料记录人物形象的一种作品。
根据我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民的作品的发表权、许可权等相关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对于接受肖像权人“委托”创作人像摄影作品,其著作权应归被摄影者即肖像权人,肖像权可自行使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摄影人以他人肖像为基础创作,从而完成了此委托合同,著作权属于肖像权人。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如何替自己的摄影作品申请版权
可以通过以下流程替自己的摄影作品申请版权:
1、填写申请表
在官方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相关文件。
2、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由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程序
根据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陆中心网站,查阅著作权登记公告。
三、摄影作品版权归属
摄影作品版权归属需要分情况讨论:
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四、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的条件
1、摄影作品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首要条件是由摄影师本人独立创作,其次是要有一定程度的创新,一般要有独特的视角以及艺术价值。
2、摄影作品须具有可复制性。可复制性要求摄影作品必须能以某种形式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能复制多份,并能被人感知。
针对不同类型的作品,法律上面给予的保护期限是有所差异的。至于,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年限是什么?按照《著作权法》中的规定,一般是50年。而在这50年了,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摄影作品,建议所有人还是申请著作权。若在这方面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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