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1、基本险,车辆损失保险在机动车辆保险中,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构成了其主干险种,并在若干附加险的配合下,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危险保障服务。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机动车辆的车身及其零部件、设备等。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与非碰撞责任,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接触,如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电线杆或树木、车辆与行人、车辆与动物等碰撞,均属于碰撞责任范围之列;非碰撞责任,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A、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风、雷击、泥石流等。B、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C、其他意外事故,如倾覆、冰陷、载运被保险车辆的渡船发生意外等。在除外责任方面,保险人对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等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违章行为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车辆自身缺陷导致的损失,以及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增加挂车而未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等)的情形下出现的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需要指出的是,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合同规定,但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中国大陆以往均将失窃列为基本责任,后来却将其列为附加责任,即被保险人若不加保便不可能得到该项危险的保障。

2、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由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众的安全与利益,因此,在实践中通常作为法定保险并强制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即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毁时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在此保险的责任核定,应当注意两点:A、直接损毁,实际上是指现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各种间接损失不在保险人负责的范围。B、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补偿。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即被保险人的补偿金额并不一定等于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因为保险人的赔偿必须扣除除外不保的责任或除外不保的损失。

例如,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的驾驶人员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不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赔偿之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驾驶员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开车等行为导致的第三者责任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3、附加保险机动车辆的附加险是机动车辆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现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看,主要有附加盗窃险、附加自燃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驾驶员意外伤害险、附加乘客意外责任保险等,保险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加保。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3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5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2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2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交通保险索赔·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无锡188****263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526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852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机动车保险种类
(一)主险: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二)附加险:1、全车盗抢险;2、车上责任险;3、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4、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险;5、车辆停驶损失险;6、白燃损失险;7、新增加设备损失险;8、不计免赔特约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机动车保险种类
(一)主险: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二)附加险:1、全车盗抢险;2、车上责任险;3、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4、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险;5、车辆停驶损失险;6、白燃损失险;7、新增加设备损失险;8、不计免赔特约险。
47浏览 2025-01-18
国家商标代理机构是如何分类的,有几种类型的分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根据商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可以把商标代理机构划分为以下两类: (1)只从事商标法律事务代理的商标代理机构。 (2)兼办的商标代理机构——除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外还进行专利代理等法律事务。 2、根据商标代理机构有无涉外代理权限,可以把商标代理机构划分为以下两类: (1)国内商标代理机构——只代理国内的商标法律事务。 (2)涉外商标代理机构——只代理外国企业或者外国人在中国的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 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2、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著作权)相冲突。 3、商标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4、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禁止抢注商标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55浏览
机动车保险种类
10w+浏览2023-09-07
机动车保险种类
(一)主险: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二)附加险:1、全车盗抢险;2、车上责任险;3、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4、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险;5、车辆停驶损失险;6、白燃损失险;7、新增加设备损失险;8、不计免赔特约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机动车保险种类是什么
保险的基本种类有: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还有附加险,主要包括附加盗窃险、附加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44浏览 2024-10-13
最近刚刚去4S店把我们家的车提出来,马上就要去上保险,想问下机动车商业险险种有哪些?哪些是必须上的?
[律师回复] 除国家强制保险以外的机动车辆保险统称为机动车商业险险种,它包括以下方面:<br/>机动车商业三者险<br/>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br/>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br/>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br/>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br/>制保险各分项责任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br/>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br/>的赔偿限额内协商确定的,分为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br/>机动车损失保险<br/>保险责任<br/>1、碰撞、倾覆、坠落;<br/>2、火灾、爆炸;<br/>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br/>4、暴雨、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br/>滑坡等自然灾害;<br/>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br/>全车盗抢险<br/>我们对下列损失负责赔偿:<br/>1、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br/>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br/>失。<br/>2、保险车辆在被盗窃、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br/>3、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br/>的合理费用。<br/>车上人员责任险<br/>行车过程中,人身安全的保障。<br/>保险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机动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br/>法应由保险人承担经<br/>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br/>保时协商确定。<br/>机动车辆挡风玻璃破损险<br/>机动车辆车身划痕险
1.2k浏览
机动车保险种类
10w+浏览2024-11-01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汽车保险种类主要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掉落责任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什么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还有附加险,附加险是机动车辆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附加盗窃险、附加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12浏览 2024-09-24
机动车商业险种类
10w+浏览2024-10-07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基本险,车辆损失保险在机动车辆保险中,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构成了其主干险种,并在若干附加险的配合下,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危险保障服务。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
48浏览 2025-02-17
机动车保险种类最新
8.6w浏览2023-09-01
机动车车险的种类都有哪些
车险其实也就是汽车保险的简称,现在很多人在买了车之后,往往都是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一定的车险,这样要是发生了意外情况,给机动车或者驾驶人、同乘人员人身造成了损害的,那也可以获得一些赔偿,这也是转移了当事人风险的一种措施。那具体来说,现在我国比较常见的车险都有哪些呢?下文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有哪些
机动车保险主要险种包括:1.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车辆及其零部件、设备等;2.第三者责任保险,对因使用被保险车辆造成的第三方损失赔偿;3.附加保险,如盗窃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可根据需求选择。
27浏览 2024-05-02
行政处罚的种类分类有几种
[律师回复] 有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种类,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br/>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br/>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br/>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br/>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br/>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br/>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br/>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br/>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br/>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br/>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br/>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br/>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br/>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br/>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br/>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br/>行政处罚法除以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452浏览
最新机动车保险种类
10w+浏览2023-08-31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80****389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77****594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7351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