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实施之前适用什么罪名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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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虚假诉讼罪实施之前适用什么罪名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虚假诉讼罪实施之前适用什么罪名

虚假诉讼罪实施之前,单纯的虚假诉讼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虚假破产罪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表现为对于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

2、客观要件为存在隐匿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虚假破产,并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主体要件为单位;

4、主观要件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虚假诉讼罪实施之前适用什么罪名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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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虚假诉讼罪实施刑事管辖?
[律师回复] 虚假诉讼罪管辖确定,如何对虚假诉讼犯罪进行处罚 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如何对虚假诉讼犯罪进行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实践中,有的刑事犯罪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的则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虚假诉讼犯罪来讲,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以上的介绍,我们知道对于虚假诉讼犯罪,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为7年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判处罚金。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 2、客观要件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提讼,利用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主体要件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 4、主观要件 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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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措施应在立案之后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实施强制措施应在立案之后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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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虚假诉讼罪的适用条件都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如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即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提起的诉讼。
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妨害司法秩序”,是指扰乱了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浪费司法资源。
“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严重侵害到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如导致他人丧失财产、婚姻关系破裂、丧失收养他人或被他人收养的权利、监护他人或者被他人监护的权利、继承财产或被继承财产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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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实施之前购买的房屋适用于新婚姻法的条例吗?
[律师回复]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对于婚前一方已实际按揭的房地产,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楼款的房地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地产评估价作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供楼款占整个楼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所得的数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该部分权益应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名义人应在将该权益50的对价支付给对方后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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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的实施是怎样的?
虚假诉讼罪的实施是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按照三年以上轻年假一起的性惩罚。毕竟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妨碍司法秩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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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2020年4月,我表哥盗窃某养猪场生猪二头,被派出所传唤到案,查明情况属实,为进一步深挖我表哥的罪行,该派出所将我表哥关在指定住所监视居住。请问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实施对象种类及适用范围又是怎么界定的呢?
[律师回复] 依照《刑事诉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
一、拘 传
  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
  
(一)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的方式包括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采取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
  
(四)保证人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保证人必须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保证人必须履行法定的保证义务。被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或者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货币的形式交纳。
  
(六)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七)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八)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决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情况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为监视居住或提请逮捕。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九)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十)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三、监视居住
  
(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同取保候审相同。
  
(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其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
  
(三)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被监视居住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五)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四、拘 留
  
(一)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
  
(三)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立即释放。
  
(四)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

  
五、逮捕
  
(一)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

  
(二)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对被逮捕人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四)对于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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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虚假诉讼罪如何实施处罚
此法律条文规定,个人违法将面临三年以下监禁、拘役或管制,并单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升至三至七年,罚金不可免。公司违法同罪,罚金与追究直接责任人按个人处罚。涉及非法占财或逃避债务等行为,可能合并刑事审理,按严重性加重刑罚和民事责任。司法官员滥用职权将加重处罚;若有其他犯罪,将严惩并确定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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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第三方撤销之诉的虚假诉讼或恶意诉讼
[律师回复]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诉讼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收取。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是有标准的,而不是乱收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标准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包括: 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等。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第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4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②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关于诉讼费问题,有以下几点尚需说明: 第一,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 第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第三,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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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虚假诉讼罪如何实施处罚
此法律条文规定,个人违法将面临三年以下监禁、拘役或管制,并单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升至三至七年,罚金不可免。公司违法同罪,罚金与追究直接责任人按个人处罚。涉及非法占财或逃避债务等行为,可能合并刑事审理,按严重性加重刑罚和民事责任。司法官员滥用职权将加重处罚;若有其他犯罪,将严惩并确定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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