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调解和开庭是不是在同一天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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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纠纷案调解和开庭是不是在同一天进行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离婚纠纷案调解和开庭是不是在同一天进行

离婚纠纷案调解和开庭不是在同一天进行。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未达成协议,那么法院会开庭,并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开庭会调解的。根据相关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继续审理,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纠纷案调解和开庭是不是在同一天进行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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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开庭后还会进行庭外调解吗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纠纷案开庭后还会进行庭外调解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庭外调解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前的调解。类似于一场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
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调解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大部分的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三阶段: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主要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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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学生村官,我们村最近有一起家庭纠纷,所以想问一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怎么进行呢?
[律师回复] (一)掌握接待的尺度,给来访者一个温馨宽松的环境
有矛盾就得调和,有一些人认为她们家庭的矛盾没办法自行解决,于是就找到她们认为能帮助她们调解的地方和相关部门,就象我们妇联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也成了她们的寻求帮助的落脚点。
通常到我们这里来访者有以下表现:有的大呼小叫、有的哭哭啼啼、有怨声载道、有命令式、也有心平气和来的,面对这些来访对首先我们要调整好心态,笑脸相迎给于温暖,老话说得好巴掌不打笑脸之人,一杯清茶可以让你成为她们倾说对象,但是现实工作中也有些来访对象不管你怎么样处理或接待她们都不如意,面对这样的来访者,我们的做法冷处理,让你有充分说话的机会,待她们情绪稳定了再和她们慢慢谈,如我接访一个来访者(栟南村),一到我们妇联办公室,就大呼小叫,指手划脚的说话很不礼貌,面对这样的来访者,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冷静处理,先将其搁置一旁不急于处置,让她们自我感觉一下她们的做法不够妥当,待她们情绪稳定下来、心情平静下来,再和她们慢慢交流,这样才能有更多机会了解到事情真相,因为她们发泄的过程也是吐露真情的时刻。对那些老弱病残的来访人员,我们会给她们一个微笑、一张凳子、一杯开水、一声问候、一个简单的搀扶,让来访者能与我们心贴心的交流,更能积极配合我们一同来处理事情,为我们顺利协调打下基础。对那些寻求帮助的弱势人群,我们总能感同身受的去体谅她们,设身处地为她们着想,让她们能够感受到我们不歧视她们,是她们值得信赖娘家人,能为她们办事的。
至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我们镇一直遵循耐心细致接受每一个来访者,给来访者一个温馨宽松的环境的原则,来访人员很受感动,从而推动下一步调解工作。

(二)掌握调解的技巧,最大限度保证家庭和睦
婚姻家庭纠纷大都数是源于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微小矛盾的日积月累,没有化解好而形成的,很多事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积少成多,导致矛盾进一步恶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等待事情造成了后果才采取补救措施。有一部分是在组建家庭后没有好好的去“维护”、 去“保养”、去“经营”,等待想去维护时,才感到力不从心;有一部分是组建家庭后忙于事业而忽略了双方感情的培养和巩固,导致婚姻破裂解体;有一部分是没有完全渡过组建家庭的适应期,长辈们还没有做好迎接新的家庭成员的心理准备,小辈没有充分的完成角色转变,仓促之间就成为人父人母,家庭的根基没有打结实,再加上双方父母的参与加速了形成矛盾速度和家庭的崩溃。面对以上这些矛盾纠纷,我们采取区别对待合理调解,全力以赴,巧妙化解矛盾,力争把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保证家庭完整和睦。

1、当好清官化解好矛盾,解开心结缓解关系。我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接到浒零村一许姓外来妹的来访,她来访的原因是,与邻里之间的界址纠纷,可以说两家之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弄得我们调解的人员左右为难,后来我们把她们分开做工作,通过交淡了解到外来妹许某的心理状态是:她认为她是外来人员,不处处体现强势就会让人欺侮,很难有立足之地,因此她平时生活上与他人打交道,都很强势,弄得家里邻里关系紧张。了解情况后我多次登门做工作帮助她解开心结,把妇联这一娘家人的大门向她打开,让她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通过感情交流终于打开了许某的心结。吴某的心结是你是个外来妹,一个外地人,到我的地盘上来欺侮人,我就要给她一点教训,让她以后知道我这个人不是好欺侮的。我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耐心开导,给她讲尽地主之宜之道,讲团结之风、树好公民形象,设身处地的为她人着想,不失主人风格等道理,通过细致的工作,双方都解开了心结,后来我把她们聚到一起,吴某主动赔偿了许某的损失,许某也主动承认错误,双方握手言和,外来妹许某十分感谢我们,表示今后做一个栟茶合格公民。

2、注重细节,把握机遇,促和谐。细节决定成败。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具备不确定性,有时很小的事情就将一个家庭带入崩溃的边缘。我曾经接访了我镇一个村康某的来访。我到她们家去调解时利用他们个人的微小生活细节,拯救了这个家庭。双方当事人都是再婚组成的家庭,王某带了仅有的家当到康某家来生活的,刚开始双方都能容忍各自的不足之处,时间长了就不行了,首先是妻子不能容忍丈夫的邋遢和粗暴的性格,生活中不注意细节,衣服鞋子随手放置,且脾气粗暴;而妻子爱干净,很会收拾屋子,也爱这个家。丈夫王某的生活方式不是她想要的,于是想改变丈夫,因此总是说丈夫的不是,王某开始还能注意一些,但是后来他放弃了改变,妻子叨唠也就更多了,妻子叨唠多了,王某就动暴,一个唠叨,一个家暴,后来在一次双方发生冲突后,丈夫把妻子打出了家门,并换掉了门锁,妻子有家不能回,于是妻子一边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边向我们求救,接访后我和司法所一道先行解决妻子无家可归的问题,通过多方找到丈夫王某打工的地方,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丈夫打开了家门,妻子回到了家中,回到家中后,我交待的原则是他们各自冷静不再相互攻击,相互不干涉,保持现状,和平共处,待大家心情平稳再来解决其它问题。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他们有一个缓解和释放的余地,不到一周后他们又到我们这儿来访,妻子决意离婚,丈夫也觉得吃亏,我一个人到你们家生活,做牛做马,凭什么要我这样那样。这是一个典型由于家庭小事所引起的婚变,也可以说是平时对婚姻维护很少,这次我们接访后,不是在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调解,而是到他们家里去现场调解,其目的就是让双方在这个家庭里,再次重温结婚时温馨,重温当年的幸福。我们一行到了这个家庭后,将他们分开调解,我负责丈夫的思想工作,因为这个家庭目前的状况丈夫负主要责任,面对犟脾气的王某,那时候不管你跟他说什么他也不会转个这个湾的,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所以我不是一开始就跟他做工作,而带着他从一楼到二楼,并且到每一个房间都停留一下,后来又到院子里的边边角角和房子周围走了一圈后,我就问了王某假如这不是你的这个家庭,你觉得这个家庭怎么样?如果让你在里面生活你有什么打算和感想?你会不会珍惜?我三个问题提出来后,王某沉默了许久,过后泪流满面,这个从不流泪的男子汉流下了酸楚泪,看到这个情况我知道有戏了,他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他说妈妈过世了他没有了父母,没有了依靠,慢慢的他把心理话都和我说了:他说不想家庭散了,但是他又说不过妻子,只能家暴。了解情况后我一是严厉指出了家暴行为的危害性,并要求承诺今后不管什么情况下不能再有家暴;二是要求他尽快改掉邋遢习惯、容入家庭生活;三是多多想妻子的好处,如是爱干净、会持家、勤劳、人缘好。我也将妻子的不足之处如爱唠叨、个性强势这些方面与他进行了沟通,并且将妻子如果出现这些(爱唠叨)状况时怎样应对、平时家庭生活怎样注意小节、家庭平时怎样维护等给他一一说明。他深受感动,他说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这些,自己也十分忏悔,他愿意服从我们的调解。当妻子那边的工作也做的差不多时,我就趁热打铁,带王某到妻子面前,请求妻子谅解,他跪到妻子面前,十分真诚的向妻子做了忏悔,并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做了相关的承诺,妻子看到了丈夫的真诚,给了二个月丈夫期限,事后也到法院撤诉,这家人最终又恢复了平静的生活。

(三)整合多方资源,维护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妇联工作也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也好,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矛盾时,单凭婚调中心还是不能够全面解决好有些矛盾,特别是涉及到法律、法规方面的事情还要依靠司法部门,借助他们的力量一道来处置一些矛盾,象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到我们这里来访,我们从不推卸责任,而是主动为她们联系司法部门,尽量让她们少走弯路,尽早的为她们寻求帮助的力量。对那些事态比较严重的来访者,我们不认为我们不能处理而置之不理,接访后第一时间内,联系公安、司法等部门避免事态扩大化。近几年来,到我镇来访的寻求帮助,都得到相应解决。我镇兴凌村二十一组的叶某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平时在农休时候会组织农村赋余人员(以女性为主,共计64人)外出打工,从而增加收入。2013年下半年,邻镇某养鸡场(负责人是海门人,养殖白羽鸡)将工程承包给青岛某公司,青岛某公司又把工程转包给山东济南人李某,李某在工程建设时需要零工,就通过别人找到了叶某,由叶某找我镇农民工46人(包括叶某本人)做零工,当时该场负责人许某与叶某囗头协议,按10元每人每一个工日给叶某提成。由于叶某在管理这些工人时有些不到位,李某就以此为由,不愿全额支付工人的工资(余下的工资)和叶某的提成,由此形成了纠纷。
以上是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怎么进行呢这个问题的解答,望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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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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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矛盾就得调和,有一些人认为她们家庭的矛盾没办法自行解决,于是就找到她们认为能帮助她们调解的地方和相关部门,就象我们妇联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也成了她们的寻求帮助的落脚点。
通常到我们这里来访者有以下表现:有的大呼小叫、有的哭哭啼啼、有怨声载道、有命令式、也有心平气和来的,面对这些来访对首先我们要调整好心态,笑脸相迎给于温暖,老话说得好巴掌不打笑脸之人,一杯清茶可以让你成为她们倾说对象,但是现实工作中也有些来访对象不管你怎么样处理或接待她们都不如意,面对这样的来访者,我们的做法冷处理,让你有充分说话的机会,待她们情绪稳定了再和她们慢慢谈,如我接访一个来访者(栟南村),一到我们妇联办公室,就大呼小叫,指手划脚的说话很不礼貌,面对这样的来访者,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冷静处理,先将其搁置一旁不急于处置,让她们自我感觉一下她们的做法不够妥当,待她们情绪稳定下来、心情平静下来,再和她们慢慢交流,这样才能有更多机会了解到事情真相,因为她们发泄的过程也是吐露真情的时刻。对那些老弱病残的来访人员,我们会给她们一个微笑、一张凳子、一杯开水、一声问候、一个简单的搀扶,让来访者能与我们心贴心的交流,更能积极配合我们一同来处理事情,为我们顺利协调打下基础。对那些寻求帮助的弱势人群,我们总能感同身受的去体谅她们,设身处地为她们着想,让她们能够感受到我们不歧视她们,是她们值得信赖娘家人,能为她们办事的。
至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我们镇一直遵循耐心细致接受每一个来访者,给来访者一个温馨宽松的环境的原则,来访人员很受感动,从而推动下一步调解工作。

(二)掌握调解的技巧,最大限度保证家庭和睦
婚姻家庭纠纷大都数是源于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微小矛盾的日积月累,没有化解好而形成的,很多事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积少成多,导致矛盾进一步恶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等待事情造成了后果才采取补救措施。有一部分是在组建家庭后没有好好的去“维护”、 去“保养”、去“经营”,等待想去维护时,才感到力不从心;有一部分是组建家庭后忙于事业而忽略了双方感情的培养和巩固,导致婚姻破裂解体;有一部分是没有完全渡过组建家庭的适应期,长辈们还没有做好迎接新的家庭成员的心理准备,小辈没有充分的完成角色转变,仓促之间就成为人父人母,家庭的根基没有打结实,再加上双方父母的参与加速了形成矛盾速度和家庭的崩溃。面对以上这些矛盾纠纷,我们采取区别对待合理调解,全力以赴,巧妙化解矛盾,力争把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保证家庭完整和睦。

1、当好清官化解好矛盾,解开心结缓解关系。我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接到浒零村一许姓外来妹的来访,她来访的原因是,与邻里之间的界址纠纷,可以说两家之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弄得我们调解的人员左右为难,后来我们把她们分开做工作,通过交淡了解到外来妹许某的心理状态是:她认为她是外来人员,不处处体现强势就会让人欺侮,很难有立足之地,因此她平时生活上与他人打交道,都很强势,弄得家里邻里关系紧张。了解情况后我多次登门做工作帮助她解开心结,把妇联这一娘家人的大门向她打开,让她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通过感情交流终于打开了许某的心结。吴某的心结是你是个外来妹,一个外地人,到我的地盘上来欺侮人,我就要给她一点教训,让她以后知道我这个人不是好欺侮的。我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耐心开导,给她讲尽地主之宜之道,讲团结之风、树好公民形象,设身处地的为她人着想,不失主人风格等道理,通过细致的工作,双方都解开了心结,后来我把她们聚到一起,吴某主动赔偿了许某的损失,许某也主动承认错误,双方握手言和,外来妹许某十分感谢我们,表示今后做一个栟茶合格公民。

2、注重细节,把握机遇,促和谐。细节决定成败。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具备不确定性,有时很小的事情就将一个家庭带入崩溃的边缘。我曾经接访了我镇一个村康某的来访。我到她们家去调解时利用他们个人的微小生活细节,拯救了这个家庭。双方当事人都是再婚组成的家庭,王某带了仅有的家当到康某家来生活的,刚开始双方都能容忍各自的不足之处,时间长了就不行了,首先是妻子不能容忍丈夫的邋遢和粗暴的性格,生活中不注意细节,衣服鞋子随手放置,且脾气粗暴;而妻子爱干净,很会收拾屋子,也爱这个家。丈夫王某的生活方式不是她想要的,于是想改变丈夫,因此总是说丈夫的不是,王某开始还能注意一些,但是后来他放弃了改变,妻子叨唠也就更多了,妻子叨唠多了,王某就动暴,一个唠叨,一个家暴,后来在一次双方发生冲突后,丈夫把妻子打出了家门,并换掉了门锁,妻子有家不能回,于是妻子一边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边向我们求救,接访后我和司法所一道先行解决妻子无家可归的问题,通过多方找到丈夫王某打工的地方,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丈夫打开了家门,妻子回到了家中,回到家中后,我交待的原则是他们各自冷静不再相互攻击,相互不干涉,保持现状,和平共处,待大家心情平稳再来解决其它问题。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他们有一个缓解和释放的余地,不到一周后他们又到我们这儿来访,妻子决意离婚,丈夫也觉得吃亏,我一个人到你们家生活,做牛做马,凭什么要我这样那样。这是一个典型由于家庭小事所引起的婚变,也可以说是平时对婚姻维护很少,这次我们接访后,不是在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调解,而是到他们家里去现场调解,其目的就是让双方在这个家庭里,再次重温结婚时温馨,重温当年的幸福。我们一行到了这个家庭后,将他们分开调解,我负责丈夫的思想工作,因为这个家庭目前的状况丈夫负主要责任,面对犟脾气的王某,那时候不管你跟他说什么他也不会转个这个湾的,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所以我不是一开始就跟他做工作,而带着他从一楼到二楼,并且到每一个房间都停留一下,后来又到院子里的边边角角和房子周围走了一圈后,我就问了王某假如这不是你的这个家庭,你觉得这个家庭怎么样?如果让你在里面生活你有什么打算和感想?你会不会珍惜?我三个问题提出来后,王某沉默了许久,过后泪流满面,这个从不流泪的男子汉流下了酸楚泪,看到这个情况我知道有戏了,他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他说妈妈过世了他没有了父母,没有了依靠,慢慢的他把心理话都和我说了:他说不想家庭散了,但是他又说不过妻子,只能家暴。了解情况后我一是严厉指出了家暴行为的危害性,并要求承诺今后不管什么情况下不能再有家暴;二是要求他尽快改掉邋遢习惯、容入家庭生活;三是多多想妻子的好处,如是爱干净、会持家、勤劳、人缘好。我也将妻子的不足之处如爱唠叨、个性强势这些方面与他进行了沟通,并且将妻子如果出现这些(爱唠叨)状况时怎样应对、平时家庭生活怎样注意小节、家庭平时怎样维护等给他一一说明。他深受感动,他说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这些,自己也十分忏悔,他愿意服从我们的调解。当妻子那边的工作也做的差不多时,我就趁热打铁,带王某到妻子面前,请求妻子谅解,他跪到妻子面前,十分真诚的向妻子做了忏悔,并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做了相关的承诺,妻子看到了丈夫的真诚,给了二个月丈夫期限,事后也到法院撤诉,这家人最终又恢复了平静的生活。

(三)整合多方资源,维护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妇联工作也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也好,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矛盾时,单凭婚调中心还是不能够全面解决好有些矛盾,特别是涉及到法律、法规方面的事情还要依靠司法部门,借助他们的力量一道来处置一些矛盾,象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到我们这里来访,我们从不推卸责任,而是主动为她们联系司法部门,尽量让她们少走弯路,尽早的为她们寻求帮助的力量。对那些事态比较严重的来访者,我们不认为我们不能处理而置之不理,接访后第一时间内,联系公安、司法等部门避免事态扩大化。近几年来,到我镇来访的寻求帮助,都得到相应解决。我镇兴凌村二十一组的叶某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平时在农休时候会组织农村赋余人员(以女性为主,共计64人)外出打工,从而增加收入。2013年下半年,邻镇某养鸡场(负责人是海门人,养殖白羽鸡)将工程承包给青岛某公司,青岛某公司又把工程转包给山东济南人李某,李某在工程建设时需要零工,就通过别人找到了叶某,由叶某找我镇农民工46人(包括叶某本人)做零工,当时该场负责人许某与叶某囗头协议,按10元每人每一个工日给叶某提成。由于叶某在管理这些工人时有些不到位,李某就以此为由,不愿全额支付工人的工资(余下的工资)和叶某的提成,由此形成了纠纷。
以上是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怎么进行呢这个问题的解答,望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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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解和庭审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法庭调解和庭审的区别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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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婚姻家庭纠纷由谁调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姻家庭纠纷由谁调解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
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二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
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第二十二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三、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
①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调解。
②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③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④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家庭遗产纠纷调解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继承调解流程:
1、调解的开始
开庭前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自行调解,可以随时撤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一般开庭前法官会组织调解。
2、调解的进行
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
3、调解结束
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
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1、自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在程序上的自愿。即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要双方当事人自愿。
(2)在实体上的自愿。即是否达成调解协议和达成什么样的调解协议必须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

一,调解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家庭纠纷协商调解范本
[律师回复] 首先,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 这种协商简单明了,但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特别在双方法律知识欠缺,协议书漏洞较多的情况下,往往达成协议后双方再起争端。 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 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从目前情况看,这种办法能及时平息事态,稳定双方的情绪。 再者,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 该协议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不得上诉。它的好处是法律效力高,规范性强。但医患双方要经历较长的时间。 除上述三种法律规定的协商解决争议方式外,笔者认为还有两种新型方式可以尝试,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律师参与或见证下的调解。 第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目前,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医疗纠纷争议肯定缺乏经验,需大胆实践。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不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也可以主动介入调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而且只要协议符合合同的订立原则,协议就是有效的,人民法院将予以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有效条件包括: (1)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 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欠缺的是律师见证行为,不能使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效力。 不管采取哪一种协商解决的办法,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是必不可少的。笔者认为,纠纷协议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我国强行法的规定和公序良俗,所达成的协议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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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解和庭审的区别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法庭调解和庭审的区别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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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房产纠纷怎样进行调解
[律师回复] 对于房产纠纷怎样进行调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纠纷怎样进行调解
在调解时,要先了解整个事实,然后站在法官的立场上,对事情有个公证的定论,让其明白如果执意、那么在法律上他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打破其自以为是,让其情绪冷静,才好达成合意。
居民委员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另外还有司法所,都可以做调解工作。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申请司法确认,人民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能够自行达成协议,也可以持协议,一起到立案,要求依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这种方法一劳永逸,以后再无纠纷。(但立案时要以其中一人作为原告向递交状,其他人为被告,注意都要带身份证。这种情况,很多从立案到收到调解书,半小时到一小时就搞定了。)
房产纠纷的解决途经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⑴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⑵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⑶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提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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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能进行调解吗
[律师回复] 对于赡养纠纷能进行调解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赡养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前,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调解的过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2.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3.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
4.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5.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丰富调解方法,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总体而言,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和其他纠纷的调解大同小异,但因这类案件的自身固有特点,应当做到更有耐心、更加细心、更有诚心。要耐心听当事人倾诉,耐心做当事人的说服和教育工作;细心安排调解时间,尽可能通知双方都到场,细心照顾老年人的情绪变化,细心保证调解内容的完整;以诚心对待当事人,用诚心感化当事人。
2. 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对调解工作而言,其主要目的就是赡养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但对赡养纠纷而言,往往又牵扯到其他家庭矛盾纠纷。因此,在调解过程中,既要将重点放在赡养纠纷的履行上,又要以其他矛盾纠纷的解决为切入点,有时也有必要解决当事人的其他家庭矛盾纠纷。这就要求我们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既要注重调节效果,也要讲求工作效率。
3.强化为民思想,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许多赡养纠纷中的老人行动不便,为体现司法为民的思想,我们可以到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调解,不仅可以方便当事人,还可以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传作用。
4.找准法律和道德的结合点。不履行赡养义务既可以由法律来调整,同时也受到道德的约束。在调解中,应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要从法律的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更重要的是从道德的角度让当事人明白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
赡养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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