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开庭需要注意什么
注意事项如下:
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开庭审理流程是什么
盗窃罪开庭审理流程有:
1.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
4.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
5.评议和审判,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
三、盗窃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盗窃罪构成要件有: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2.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
四、盗窃的数额标准如何确定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4、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罪开庭需要注意什么,回答是需要注意按时参加诉讼。在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的法庭调查阶段,庭审陈述驶定要如实陈述、被告人的义务、何地,同时、立功等量刑情节。对于量刑实施方面,要如实陈述自己有无自首、盗窃了那些财物等情况如实进行陈述。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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