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合伙作案怎么判刑?
1、对于合伙犯罪案件,主犯、从犯都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在共同受贿中,无论主犯还是从犯,都应以全部受贿数额进行认定。
再根据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其他情节量刑。此外,对于无法区分主从犯的受贿罪简单共犯,由于能区分主从犯的情况下,从犯都是按照全部数额认定,若无法区分主从犯时反而按照个人所得认定,显然不合理,因此,一般情况下也应以全部数额进行认定。
二、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犯罪行为人为两人以上、且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等。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三、共同犯罪案件的主犯、从犯怎么区分?
1、可以通过在诈骗案件中起到的作用来区分主犯、从犯。
共同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区分主犯、从犯的方法:
(1)在实施共同犯罪行为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实施共同犯罪行为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视为从犯;反之则为主犯。
(4)共同犯罪案件中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而主犯则起到了重要或者主导作用。
任何人都不得与他人合伙一起实施犯罪行为,否则一旦被认定为犯了盗窃罪、诈骗罪等的罪名,是有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可能的。对合伙作案怎么判刑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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