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判完出来还会再判吗?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法院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判刑一般依据案件的犯罪情节而定的,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被判刑后,还有可能会加刑,一般是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漏罪,和之前的判决合并在一起处罚,所以会加重刑罚。因此帮信罪判完出来如果又被发现符合加刑的情况就还会再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
目前,各国刑事诉讼法对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范围,-般包括以下几点:
1、由被告人独立提起,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提起,或者检察官为被告人利益提起上诉的案件;
2、实行两审终审制的,是指第二审。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包括第二审和第三审;
3、经第二审或第三审审理,裁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
4、未上诉的共同被告人。
三、怎样才会构成帮信罪?
(1)主观上明知被帮助对象存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构成要件一);
(2)客观提供了帮助行为(构成要件二);
(3)情节严重(构成要件三);
1 2 3=帮信罪,上述三个构成要件缺一不构成帮信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方可构成帮信罪。
3、一些具体常见的“帮助行为”包括:
(1)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
(2)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4、“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可知,帮信罪判完出来还会再判吗?可能会,如果发现罪犯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那么就会再次进行裁判量刑,帮信罪严重的可判有期徒刑3年以下。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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