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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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对“民法典讨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就到这里,从上述内容中可以了解到讨债是否构成抢劫罪要视情况而定,有可能构成,也有可能不构成,具体是否构成要看讨债的人有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民法典中讨债是不是构成抢劫罪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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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构成哪些要件
抢劫罪的构成要素包括:1.犯罪主体:年满14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犯罪主观: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3.犯罪客观: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4.犯罪客体: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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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是否构成抢劫罪?
[律师回复] 抢劫罪如何认定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 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是否构成抢劫罪怎样判断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入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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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构成哪些要件
抢劫犯罪需满足四个构成要素:其一,行为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二,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其三,犯罪客观方面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产;其四,犯罪客体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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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是否构成抢劫罪
[律师回复] 抢劫罪如何认定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 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是否构成抢劫罪怎样判断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入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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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毒品构成抢劫罪吗
[律师回复] 1,有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2,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
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毒品构成抢劫罪吗
[律师回复] 1,有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2,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
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信用卡构抢劫罪吗
[律师回复] 抢劫信用卡是否构抢劫罪
一、掠夺信用卡并运用该怎么确定
掠夺信用卡是司法实践中常常发作的事,大多是行为人在掠夺其他资产时抢到了信用卡;也有的是直接针对信用卡实施掠夺行为。抢到信用卡之后,有的拿去运用,也有的并不运用。不以运用为意图,抢到信用卡后也未运用的,对掠夺信用卡的行为,天然没有独自点评的必要,即不能确定其构成掠夺罪。
掠夺信用卡不运用的,不能定掠夺罪。掠夺信用卡并运用的,要依据是当场运用、过后运用,仍是既当场运用又过后运用作不同的定性和处理。当场运用所抢得的信用卡的,应定掠夺罪;过后运用的,应定信用卡欺诈罪;既当场运用又过后运用的,则应定掠夺罪和信用卡欺诈罪,并实施数罪并罚。
二、掠夺罪应该怎么处分
犯掠夺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有下列严峻景象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可是也会依据不同的景象进行量刑,分为一般处分景象、加剧处分景象:
(
1) 处分: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掠夺公私资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带着凶器争夺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破坏或许抢走公私资产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则科罪处分。
(
2)加剧处分的景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入户掠夺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掠夺的;
(三)掠夺金融机构的;
(四)屡次掠夺或掠夺巨额的;
(五)掠夺致人重伤、逝世的;
(六)假充军警掠夺的;
(七)持枪掠夺的;
(八)掠夺军用物资或许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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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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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是否构成抢劫罪,如果构成抢劫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那抢劫毒品算抢劫罪吗同时抢劫罪该怎样定罪量刑下面我们将就以上问题进行简单介绍。 一、抢劫毒品算抢劫罪吗毒品本身也是财物,是一种特殊的财物。从这个意义上说,毒品也是一种商品,是一种黑色商品,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毒品为法律禁止持有和所有,更不能以抢劫等暴力手段占有,应当由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因而抢劫毒品的行为侵害的客体不是毒品持有者的所有权,而是侵犯国家对毒品的控制权。也就是说可以将毒品看作成一种特殊的“国家财物”即公共财物,因此符合抢劫对象,所以胡某持刀以暴力相威胁抢劫毒品,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定罪量刑。因此,抢劫毒品算抢劫罪,以抢劫罪论处。 二、抢劫罪该怎样定罪量刑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根据刑法第153条的规定,也应按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定罪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入户抢劫的; (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 7)持枪抢劫的; (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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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抢夺借条是否构成抢劫罪,构成抢劫罪
[律师回复] 一、暴力抢夺借条是否构成犯罪抢劫是使用暴力相威胁,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借条可以成为抢劫的对象,也就是说,暴力抢夺借条是可以构成犯罪的。 1、从犯罪的客体上看,暴力抢夺借条不仅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而且侵犯了刑法保护的财产关系。从犯罪对象上看,借条是一种债权凭证,可以成为抢劫的对象。通常抢劫犯在犯罪后直接掌握了对财物的控制权,犯罪对象是物权,而抢劫借条则是直接掌握了对债权凭证的控制权,间接掌握了对债权所代表的经济利益的控制权,抢劫对象是债权。因为借条作为债权凭证,是主张权利的基本根据,所以抢劫借条具有同样的社会危害性。在司法实践中,抢劫存单、债券等均作为抢劫罪论处。同理,抢劫借条也构成抢劫罪。 2、从犯罪的故意上看,抢劫借条符合抢劫罪的主观特征。 3、从犯罪的主体上看,抢劫借条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抢劫,他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身份上有一定特殊性,但不违背抢劫主体是一般主体的规定。被告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是性质是犯罪而不是一般债务纠纷。 4、从犯罪的客观方面讲,被告人使用暴力抢夺借条构成抢劫罪。《刑法》第267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5、毁灭借条,同时也是一种妨碍诉讼行为。借条既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证据,也是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刑事证据,毁灭证据属于妨碍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第102条已经规定妨碍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这种一个行为触犯二个以上法律条文规定的竞合情况,只能择一重罪即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构成抢劫罪会受到哪些处罚犯抢劫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是也会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量刑,分为普通处罚情形、加重处罚情形: 1、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入户抢劫的; (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3)抢劫金融机构的; ( 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6)冒充军警抢劫的; ( 7)持枪抢劫的; (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欠条能否构成抢劫罪
[律师回复] 对于抢劫欠条能否构成抢劫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被害人刘某向温某索要所欠的7万元钱,温某以无钱偿还为由拒绝归还。尔后,双方发现争执,温某用拳、脚殴打刘某,抢走了刘某随身所带的7万元欠条,并撕毁。刘某害怕温某继续打他,承诺不要温某还钱,才逃离现场。经鉴定,刘某的伤势为轻伤。在刘某与温某的民事诉讼中,刘某因举证不能被驳回。刘某迅速向警方报案,温某很快被警方抓获。不久,公诉机关以抢劫罪向提起公诉。
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温某的行为构成不抢劫罪。本案中欠条是否属于公私财产,债权的实现通过欠条不是惟一的途径,抢走欠条不能否定债权不存在,欠条只是债权的一个证明,抢走欠条不属于侵犯的债权人的财产权,所以不构成抢劫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温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欠条是所有权的载体之一,是债权人行使债权以维护其所有权的的合法凭证。欠条的灭失必然削弱甚至完全消除债权人依法行使其所有权的可能性,因而对其所有权而言毫无疑问是一种损害、一种现实的不法侵害,温某抢劫欠条目的是为了消灭债权,可以认定为抢劫罪。
首先,抢劫罪构成要件中的客体为“财产所有权及人身权”而非“财物及人身权”,温某向刘某借款时所出具的7万元借条,是一种财物的载体,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的有价证券以外,普遍认可的具有财物基本特征的财产权利凭证,应属于刑法所规定的财产所有权。温某抢走刘某身上的借欠并撕毁后,刘某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但也会因为举证不能,无法达到让温某归还7万元借款的目的。作为抢劫罪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一般是指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可以当场劫取的动产。但是,对财物的理解应拓展为除金钱和财物之外,还包括借条、欠条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凭证。
其次,温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认定抢劫罪的犯罪行为,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是否当场劫取了财物。是否当场使用了暴力,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本案中,温某非法占有刘某借款的故意很明显,并对刘某使用了暴力。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走欠条撕毁,发生了非法占有被害人刘某7万元财物的危害结果,刘某在向温某索要欠款后,就因为温某以暴力手段抢得欠条撕毁,使被害人刘某拿不出温某欠自己钱财的证据,而被驳回了,充分证明了温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事实存在。
第三,为什么抢走自己写给他人的欠条,而没有劫取财物也构成抢劫罪呢 借贷双方之所以要订立合同或者书写借条、收条,是因为经济往来中,虽然债务人在取得债权人的财产后,对财产拥有了处分权,但这种财产必须是要返还的,债权人只不过是暂时的占有,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内,债权人完全可以向债务人索回财产。温某在刘某的借欠销毁后,就可以凭借刘某无自己出具的借条对抗债权人刘某的权利主张,使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得以实现,从而达到其非法占有刘某借款的目的。温某抢走欠条的行为,从实质上看,与当场劫取财物的抢劫没有任何区别,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本案中温某抢走欠条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对其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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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是在故意的情况下,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即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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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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