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性质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56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专利权的性质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利权的性质是什么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三个方面。

(1)排他性

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2)时间性

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3)地域性

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

专利权包含了有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等等,因此专利权和实施权的关系是属于包含关系,专利权具有排他性,时间性以及地域性的特征,因此,专利在使用的时候必须要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才能够实施其专利,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专利权和实施权的关系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专利权的性质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5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专利权的性质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8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6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专利权的性质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专利权的性质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律师回复] 1、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 新颖性,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 创造性,即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 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并不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发明专利权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叔叔有一个公司,还找员工去完成一个机器创造了,还往专利给申请下来了,因为公司遇到危机就只能去质押了,还需要去做公报的,专利权质质押专利公报如何?
[律师回复]
一、专利权质押登记在哪里
  专利权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以下简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也可以到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
  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
专利权质押登记在哪里
  
二、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文件
  
1、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专利→表格下载→与专利权质押相关),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1)合同名称,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名称;
  
(2)代理人,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
  
(3)债务金额,填写主合同债务金额;
  
(4)质押金额,填写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金额;
  
(5)签章一栏应当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代理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并标注时间。代理人签章一栏应当由被委托人签章。
  
(6)质押专利件数多于3件,在申请表中无法填写完整的。当事人可参照申请表质押专利信息表格,增设申请表附页,将余下的专利信息填写在附页中。
  
2、专利权质押合同原件;
  
3、出质人和质权人身份证明;
  
4、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办理流程
  
1、提出登记请求
  
2、受理与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3、发给登记证明或者补正通知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不能登记的,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专用函》,告知当事人应当消除的缺陷,同时退还全部申请材料。
  
4、公告登记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质押登记的下列内容:出质人、质权人、主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日、质押登记日等。
哥哥最近想要给自己新发明的自发热杯子申请专利,但是不知道申请的时候申请主体应该怎么填写,请问律师专利权主体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的性质及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专利权主体包括以下几种:发明人、单位、受让人、外国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侵犯专利权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侵犯专利权是一种民事侵权方面的违法行为。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专利权是有非常确切的保护的规定的,如果侵犯他人所拥有的专利权的话,首先是属于一种行政方面的违法行为,其次就是也是属于一种民事方面的侵权行为。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的大哥自己在家里面研究了自己的东西,之后觉得市面上没有就向国家申请了国家专利没想到成功了,我的大哥想详细的了解一下专利权的三个性质相关的规定都什么
[律师回复]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应符合下列程序:
  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2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要求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表弟现在有属于自己的专利,很久之前的时候他就自己研究出来一个新的东西,当时就给申请专利了,现在对于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都有哪些啊,怎么规定的啊?
[律师回复] 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相对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形式条件或者程序性条件而言,是指一项发明要获得专利权必须从实质内容上具备的条件,也就是一项发明本身所应当具有的条件。如果一项发明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其主体又具有在我国获得专利保护的资格,但并不足以在我国获得专利,该发明还必须在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实质性特征,即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形式或者程序性条件是指,一项发明作出以后,即使在客体、主体、实质性条件上都符合要求,要想获得专利保护,还必须在形式上和程序上具备的条件。如必须提交符合法定格式的申请文件、在法定期间内缴纳申请费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现代各国的专利法都承认,发明只有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简称三性)这三个实质性条件,才能获得专利权。我国专利法也明确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三性才能授予专利。三性条件通常被称为可专利性条件或专利性条件。但有人也将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保护客体等称为专利性条件。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2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亲戚现在申请了一个专利,因为他发明出来一个东西,经过测试发现还挺好用的,他就给申请专利了,现在就想要了解下对于专利权的人身性质怎么规定的啊?
[律师回复] 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即专利权是由专利权人独占性、排他性实施,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对该专利进行实施,否则构成侵权,但是这种独占性、排他性实施的权利,法律并不是对此无期限地进行保护的,而是由一定期限限制的,超过该期限,则法律不予以保护,也就是专利权人不再享受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而是成为一种社会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实施,另外,专利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一般专利权仅受我国国内的法律保护,其他国家对该项专利不进行保护,除非两国之间就专利保护达成了双边协定的国际公约中有关于专利保护的规定,否则其他国家对该项专利不进行保护。专利权具体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权、专利转让权、专利标示权,其中专利实施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对实施使用进行收费,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专利权人转让专利的,应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进行公告,向外国转让专利的,还需要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批准;专利标示是指在专利产品或者包装上作出专利标记或标明专利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专利权的性质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