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监包括6种:
(1).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3).到劳教所中探望被劳动教养的亲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亲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
(6).到强制戒毒所探望被强制戒毒的亲友
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有关探监的程序和条件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在进行探监之前,一般需要由当地的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与犯罪分子之间的关系,在确定身份后才可以与犯罪分子进行会面。
虽然说我国的法律法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探监的分类包括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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