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罪名有12类,具体如下: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二、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中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
(二)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1、走私毒品。
2、贩卖毒品。
3、运输毒品。
4、制造毒品。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毒品犯罪有多少种罪名通过上文的述说,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对于毒品犯罪的种类有很多种,但不管是哪一种类型,只要有走私,或者是非法持有,非法买卖等相关的行为,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定。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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