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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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1、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减刑以后的刑期计算方法有:

(1)原判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羁押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2)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2、减刑的法定程序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主要从以上几点进行理解:

①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的减刑,必须要提出减刑建议书。

②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机关是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是指依法执行拘役、管制的公安机关和依法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监狱。减刑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制作的,建议人民法院予以减刑的正式书面文件,也是人民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依据。

③减刑建议书向执行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不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不能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不能简单作出决定,要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里的“审理”一般是书面审理,审理的内容主要是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等。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的程序合法,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减刑;认为不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减刑。对于裁定减刑的,应当制作裁定书,并送达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执行机关。

只有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刑罚执行机关才能够向中级以上的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在收到此类请求之后,需要依法判断被申请人是否满足了减刑的条件,对于满足条件的,还需要根据《刑法》等法律的规定判断具体能够减刑多少年。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一次最多能够减多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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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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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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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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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几年开始减刑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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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减成有期徒刑的时间,从裁定被执行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么?
[律师回复] 我国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无期徒刑,是主刑中一种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那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员还可以改减为有期徒刑吗?条件又是什么呢?今天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无期徒刑是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的。
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所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员,只要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是有机会改减为有期徒刑的。
《刑法》第78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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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如某罪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二年后,因有立功表现,监狱上报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建议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该罪犯自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还要执行期十八年,刑罚执行才算完毕,已执行的二年不计算在裁定的十八年有期徒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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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从什么时候开始计时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这个要看是跨区变更还是同区变更,同区变更提交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跨区变更就不好说了,还要查账,差不多要一个多月。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二、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要的资料:
1、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公章
4、法人身份证
5、原公司章程。
三、变更股东或法人需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的一寸照片两张、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四、变更地址所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
五、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程序变更营业期限、股东名称所需要材料
1、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填写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会决议或决定。营业执照注销程序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具体步骤:⒈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⒉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⒊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⒋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办理费用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⒈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⒉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二、内资企业登记费含私营企业⒈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
2.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300元。⒊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50元。
4.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100元。
5.“三改”企业变更登记费50元。备注:企业三改后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资金之和的,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部份按规定标准收取企业国家计委计价费1077号6.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增加部分按0.8‰收,超过1千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企业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特级计价格〔〕1707号、云价费发368号7.补证换照费50元。
8.领取执照副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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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从何时开始算?
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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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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