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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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是啊,双方对财产协商一致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就只能向法院发起起诉。向法院发起起诉之后,法院会收取双方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用,具体的诉讼费用是按照财产的具体总额度分比例缴纳。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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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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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朋友之前和别人发生了争执,想要上法庭,问一下诉讼费缴纳逾期具体要怎么处理呢?
[律师回复]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既享有相应的权利,也必须负担相应的义务。在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就必须预先向法院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公告费也是诉讼费用的范畴,在法院通知原告缴纳公告费后,原告即承担了交纳诉讼费用的义务,当事人只有在完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才能够享受完整的诉权,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则意味着对诉权的放弃,故法院有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如采取不规范的送达方式,如张贴公告等,易造成审判程序上的瑕疵,影响审判结果的公正性。故笔者认为,在原告有交纳公告费义务而未交纳时,原则上应按撤诉处理,才能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缴纳范围: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对于诉讼费缴纳逾期这个问题,可参考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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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如何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如何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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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想问一下陕西省赡养诉讼费的缴纳标准具体是什么?我们村一个老人最近因为赡养问题,准备打官司。
[律师回复]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和《lt;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gt;补充规定》同时不再适用。为了贯彻落实《办法》,规范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法》实施后的收费衔接
2007年4月1日以后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适用《办法》的规定。
2007年4月1日以前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不适用《办法》的规定。
对2007年4月1日以前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依法再审的,适用《办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依法改判的,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按照原审时诉讼费用负担的原则和标准重新予以确定。
二、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三、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
《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四、关于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的收取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自 2007年4月1日起,执行申请费由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破产申请费由人民法院在破产清算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五、关于司法救助的申请和批准程序
《办法》对司法救助的原则、形式、程序等作出了规定,但对司法救助的申请和批准程序未作规定。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对《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进行修订,及时向全国法院颁布施行。
六、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
《办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二)、(三)、(六)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制定各地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商同级人民政府,及时就上述条款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并尽快下发辖区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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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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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我与别人产生了一些经济方面的纠纷,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诉讼费缴纳颁发是怎么回事,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上面是诉讼费缴纳颁发 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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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劳动案件二审诉讼费 受理具体是怎么缴纳的,诉讼费到底是由哪一方缴纳的,有什么具体规定?
[律师回复] 关于提出的劳动案件二审诉讼费 受理的问题,先了解一下诉讼费的有关知识:
(1)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一审案件诉讼应由败诉方负担,这是诉讼费用负担的一般原则。
  但根据案件情况的具体差异,又有不同的负担办法。
  主要情况有:
  
①按比例负担。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诉讼费用由当事人双方按责任大小的比例分担;共同诉讼人败诉的,由法院根据共同诉讼人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益比例决定各自负担的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6条规 定,人民法院判决部分维持和部分撤销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双方按责任大小分担。
  
②协商负担。以调解结案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③原告负担。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诉讼费用的一半,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④法院决定负担。这只适用于离婚案件,因为离婚案件占胜诉人不一定无过错,而败诉人不一定负主要责任,故应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⑤当事人自行负担。这适用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付的诉讼费用。如指示他人作伪证,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指使人负担。
  
⑥被申请人负担。这主要指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包括执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的费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海事,由败诉方负担。
  
⑦申请人负担。这是指船东责任限制、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用;申请支付令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7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如果原告不撤诉或人民法院不准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当事人申请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及法律文书的制作费由申请人负担。
  
(2)第二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的负担。
  
①上诉案件撤诉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负担。
  
②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上诉的由双方负担;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负担。
  
③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上诉,二审人民法院改判的,除了当事人负担二审诉讼费用外,二审法院还应相应地变更第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④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一、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当事人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二审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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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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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我最近开车的时候没注意,现在查了有个违章,请问车辆违章缴费具体应该怎样缴纳?
[律师回复] 违章一般是高空电子眼和现场罚单
违章后一般需要几天的时间上网
上网后可以看到违章时间,地点,行为,扣分,罚款,都有记录
违章中可以分几类处理,一般小分即3分以下(包括3分),在本地大队就可以处理,因为现在出了新的交规,闯红灯是罚款100扣6分,高速上超速20%的是罚款200扣6分,这也可以在本地大队处理。
在本地大队中要拿驾照处理,可以不是行驶证本人的驾照,但驾照本人一定要到,且要拿身份证原件,开出下面的单据。
若是大分,比如罚款500扣6分的,罚款1000扣6分的,罚款2000扣6分的,罚款500扣12分的,罚款1000扣12分的诸如此类的,就不能在本地大队处理了,这种违章在那个大队开的,就要去哪个大队处理,因为这种要做笔录的
开完单之后就要拿着上面的单据去交罚款了,单据上都会注明你要到哪里去交,一般来说,本地和外省的违章就要到邮政网点去交,本省外地的违章就要到农业银行网点去交
拿到下面单据就可以了,你的这条违章就算处理了,一般农行的当天就可以下网,邮政网点则需要一到两天才会下网,若是罚款交完4天还不下网就要拿着单据去大队了,因为这一条违章可能锁住了。
注意事项
在大队扣完分之后一定要快去交罚款,一旦过了半个月,就会有滞纳金。
违章是一定要处理的,就算你不要这一辆车了,违章也会锁在你的身份证上,除非你以后都不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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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费的比例具体是多少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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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们好,请问工伤保险缴纳主体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结合案例简要分析,我们缴纳税要了解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1、参保范围
(1)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即雇佣二至七名学徒或者帮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自然人。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4)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伤保险实行雇主责任制,由用人单位单方缴费,个人不缴费,因此未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2、保险费承担主体 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单方缴费制度,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解读·陈宁律师】本条系关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
1、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来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有两点需要强调:一是支付的对象是全部职工,包括农民工、临时工等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用工期限的所有劳动者;二是工资的构成是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来确定。全国各行业工伤保险的费率幅度为0。5%至2。0%,原则上控制在1%左右。 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三项费用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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