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家庭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家庭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财产分割协议

立约人:

证人

财产分割原因:

财产范围:

分割方案:

立约人:

见证人

立约日期

年月日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有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是可以自主的协商来进行确定的,比如说可以通过分配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确定,只要是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基本上都是属于合法的。也就意味着人民法院是不会过多的干涉。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家庭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家庭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5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3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5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财产分割·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如果要离婚财产分割具体内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现在要离婚了,马上就要分割财产了,我不清楚这些,想咨询下家庭财产分割包括哪些内容呢?
[律师回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br/>(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br/>(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br/>(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br/>(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br/>(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br/>(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br/>(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br/>(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br/>(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54浏览
家庭财产分割具体应当如何分割
10w+浏览2023-09-02
集资诈骗法院开庭程序的具体内容
1、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2、法庭调查: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3、法庭辩论4、宣告判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们好,请问家庭成员的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结合案例简要分析,我写论文要用的谢谢
[律师回复] 法律上没有家庭财产分割这一类的法律条款。只要家庭成员之间协商一致即可,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可参照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br/>相关法律常识:<br/>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br/>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又称有体物.),如金钱,物资;无形财产(又称无体物.),如债权,知识产权,虚拟财产权等。也可以为:积极财产,如金钱,物资及各种财产权利;消极财产,如债务。 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人们对财产的认识不断深化,财产的范围也随之拓宽。<br/>关于资产和财产的区别,可以从下述几方面来理解:<br/>第<br/>一,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财产或财富的积累并最终归出资者所有,所以,财产在一定意义上就具有企业和出资者双重所有的性质相比之下,资产则只归企业所有。<br/>第<br/>二,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运营总资本的一部分并且归企业所有,所以财产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与此同时,与净资产相对应的资产就成为财产的转化形态或运用形态。<br/>第<br/>三,企业的财产虽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但它并不是由出资者的投资所形成的,而是企业总资本运营收益或总资产运营收益的积累,所以,财产既是资本的产物,又是资产的产物。<br/>第四、从企业的借贷关系看,有资产就有负债,即资产是与负债相对应的,相比之下,财产则不与负债相对应。<br/>第<br/>五,由于资产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资产就随负债的增加而增加,随负债的减少而减少。相比之下,由于财产不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财产就不随负债的变化而变化。
88浏览
家庭财产分割具体应当如何分割
10w+浏览2024-03-03
律师出庭着装规定具体都有哪些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律师行业作为国家专业性很强的一种职业,出庭着装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并能够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活动时的人物身份区分。
10w+浏览
非诉讼类
家庭分家庭财产分割
10w+浏览2024-11-29
离婚上诉开庭程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离婚上诉程序: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送达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需提交离婚上诉申请书,包括个人信息、法人及代表名、原法院名、案号、上诉理由。通过原法院提出,附对方人数副本。被上诉人需提交答辩状。原法院5日内发送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提交答辩状。二审法院全面审查后公开审理,作出二审判决。二审法院可决定是否允许撤回上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与前妻因为各方面原因也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现在正在处理财产分割,请问财产分割若干具体意见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br/>(一)、工资、奖金;<br/>(二)、生产经营的收益;<br/>(三)、知识产权的收益;<br/>(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br/>(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br/>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br/>(一)、一方的婚前财产;<br/>(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br/>(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br/>(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r/>(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br/>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br/>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br/>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br/>(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br/>(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br/>(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br/>(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br/>(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br/>(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br/>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br/>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br/>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br/>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lt;一gt;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br/>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br/>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br/>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此处立法者显然考虑到了5-2=3的问题)<br/>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br/>1<br/>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br/>1<br/>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应不仅限于8年)<br/>1<br/>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br/>1<br/>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br/>1<br/>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br/>1<br/>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br/>1<br/>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br/>(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br/>(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br/>(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br/>1<br/>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br/>1<br/>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br/>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br/>2<br/>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84浏览
分割家庭财产
10w+浏览2024-10-25
离婚上诉开庭程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离婚上诉程序: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送达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需提交离婚上诉申请书,包括个人信息、法人及代表名、原法院名、案号、上诉理由。通过原法院提出,附对方人数副本。被上诉人需提交答辩状。原法院5日内发送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提交答辩状。二审法院全面审查后公开审理,作出二审判决。二审法院可决定是否允许撤回上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家庭分割财产
10w+浏览2024-10-25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家庭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52****148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56****846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469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