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撤销?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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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强制执行能撤销,具体来说强制执行申请提出后,在法院执行完毕之前,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根据规定,申请人提出撤销申请的,法院会终止执行。依旧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撤销,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撤销?

一、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撤销?

1、强制执行申请提出后,在法院执行完毕之前,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1)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是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1)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2)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2、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1)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三、调解成功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1、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后没有按照调解书进行执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但是申请的时间不是没有限制的,申请的期限是两年。

2、调解协议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并在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根据之前达成的调解协议请求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可以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一方当事人拒收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对于法院已经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情形,在没有执行完毕之前,申请人若是与被申请人协商达成一致,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对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撤销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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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申请执行人:北京分公司
负责人:职务: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市人民法院二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顺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七年七月一日至二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顺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七年七月一日至二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公司
年月日。
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管辖。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审理,
一、二审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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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的财产保全也同时应当予以解除。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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