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量刑情节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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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累犯量刑情节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累犯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就是法律限定的能够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酌定量刑情节,就是指法律无明确限定,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的量刑情节,比如被告人家里有老人需要照看,从轻处罚等。

1、累犯量刑情节从严幅度比例: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2、对于未成年人累犯以及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构成累犯,法官可以行使裁量权在接近规定幅度下限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重处罚的幅度。

(1)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满一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40%;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一年不满三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3)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三年不满五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累犯的量刑情节应该从严幅度的比例进行判决,如果是未成年人的累犯或者是成年人累犯、防卫过当的犯罪分子,可以在接近规定幅度的下限进行从重处罚,对累犯应该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累犯量刑情节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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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累犯量刑情节
一、累犯量刑情节从严幅度须考虑因素:1.前后罪的性质;2.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3.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二、累犯量刑情节从严幅度比例: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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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累犯的量刑情节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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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的量刑情节有哪些,累犯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累犯法定量刑情节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累犯量刑标准,累犯判刑情节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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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就是法律限定的能够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酌定量刑情节,就是指法律无明确限定,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的量刑情节,比如被告人家里有老人需要照看,从轻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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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算累犯量刑情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算累犯量刑情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累犯量刑情节是什么?累犯量刑情节须考虑的因素的和比例标准有哪些?本文就此问题作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很好的帮助!
累犯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就是法律限定的能够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酌定量刑情节,就是指法律无明确限定,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的量刑情节,比如被告人家里有老人需要照看,从轻处罚等。
1、累犯量刑情节从严幅度比例: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2、对于未成年人累犯以及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构成累犯,法官可以行使裁量权在接近规定幅度下限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重处罚的幅度。
(1)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满一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40%;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一年不满三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30%;
(3)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三年不满五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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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累犯量刑情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累犯量刑情节是什么?累犯量刑情节须考虑的因素的和比例标准有哪些?本文就此问题作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很好的帮助!
累犯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就是法律限定的能够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酌定量刑情节,就是指法律无明确限定,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的量刑情节,比如被告人家里有老人需要照看,从轻处罚等。
1、累犯量刑情节从严幅度比例: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2、对于未成年人累犯以及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构成累犯,法官可以行使裁量权在接近规定幅度下限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重处罚的幅度。
(1)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满一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40%;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一年不满三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30%;
(3)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三年不满五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20%。
累犯有哪些量刑情节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如何理解累犯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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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就是法律限定的能够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酌定量刑情节,就是指法律无明确限定,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的量刑情节,比如被告人家里有老人需要照看,从轻处罚等。
1、累犯量刑情节从严幅度比例: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2、对于未成年人累犯以及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构成累犯,法官可以行使裁量权在接近规定幅度下限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重处罚的幅度。
(1)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满一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40%;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一年不满三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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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的量刑情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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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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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累犯的量刑情节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累犯量刑情节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累犯量刑情节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累犯量刑情节是什么?累犯量刑情节须考虑的因素的和比例标准有哪些?本文就此问题作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很好的帮助!
累犯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就是法律限定的能够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酌定量刑情节,就是指法律无明确限定,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的量刑情节,比如被告人家里有老人需要照看,从轻处罚等。
1、累犯量刑情节从严幅度比例: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2、对于未成年人累犯以及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构成累犯,法官可以行使裁量权在接近规定幅度下限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重处罚的幅度。
(1)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满一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40%;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一年不满三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30%;
(3)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三年不满五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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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偶犯是酌定量刑情节吗?
初犯偶犯的情况也是可以酌定量刑的情节,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酌定量刑的规定,但是酌定量刑也是审判机关可以灵活掌握的量刑情节,那么在酌定量刑时也是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的目的以及是否具有前科和生活状况等原因去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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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解释累犯量刑情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累犯量刑情节是什么?累犯量刑情节须考虑的因素的和比例标准有哪些?本文就此问题作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很好的帮助!
累犯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就是法律限定的能够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酌定量刑情节,就是指法律无明确限定,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的量刑情节,比如被告人家里有老人需要照看,从轻处罚等。
1、累犯量刑情节从严幅度比例: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2、对于未成年人累犯以及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构成累犯,法官可以行使裁量权在接近规定幅度下限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重处罚的幅度。
(1)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满一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40%;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一年不满三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30%;
(3)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已满三年不满五年又重新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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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的法定量刑情节包括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累犯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累犯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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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与否是定罪情节还是量刑情节
犯罪既遂是量刑情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我国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特定故意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就是特定故意犯罪的既遂形态。因此,对故意犯罪的既遂犯,应当直接按照该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刑罚规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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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法定量刑情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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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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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累犯有什么法定量刑情节?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累犯的量刑情节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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