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期限的重新计算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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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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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逮捕期限的重新计算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逮捕期限的重新计算规定是什么?

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在我们的现实的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属于羁押侦查期限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通常是需要按照二个月的时间来进行计算的。但是毕竟有很多的刑事类型的案件是非常的复杂的,所涉及到的人员比较多,还可能存在着一些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可以再延长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逮捕期限的重新计算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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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羁押期限如何计算?
一般被逮捕之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7个月。1、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两个月2、若是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在羁押期限届满之前还不能终结的,则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一个月。3、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案件,到了期限之后不能侦查终结的,经过批准后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4、可能对嫌疑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的,如果延长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还不能终结的,则经过批准后可以再延长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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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案件可以重新逮捕吗?
撤销案件可以重新逮捕。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后有可能再发现该案件的犯罪证据,需要提请逮捕的,可以提请逮捕。如果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申请重新逮捕的,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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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的羁押期限,逮捕羁押最长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多久,最长期限又是多久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侦查、审查阶段办案期限如下所示: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期限
1、审查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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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会重新逮捕吗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被告或嫌疑人仍有可能被逮捕。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比如未经许可离市、妨碍作证或伪造证据,就可能会被司法拘留甚至逮捕。而且,如果出现新的证据表明其危害性增加,或者案情性质严重恶化,也可能会再次被羁押。所以,取保候审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被取保的人还是要遵守法律规定,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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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因为盗窃财物被抓住了,因为妻子怀孕申请了取保候审,最近又被逮捕了,请问一下取保候审后被重新逮捕的规定
[律师回复]
一、关于“他有没有构成犯罪”的问题。
首先,一个人构成犯罪,是以法院的生效判决认定的,在经法院判决之前,你哥只是犯罪嫌疑人而已,
其次,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并不代表将来一定会被“审”,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你哥现在不是犯人。
二、关于“会不会被抓”的问题。前述,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并不代表你哥的案子就结束了,在取保期间,公安机关会根据情况改变或解除强制措施,比如说,你哥被证实与死人有直接关系,或你哥有逃匿迹象等,公安机关会变更取保候审为刑事拘留,乃至逮捕。
三、关于如果查出有罪,是谁逮捕他问题。
首先,即使查出有罪,也不一定逮捕,因为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实施的,是手段而非目的,
其次,即使确有逮捕必要,也是公安报捕,由检察院批准逮捕,由公安执行逮捕。
另外,对于命案的侦办,公安机关是相当谨慎的,能给你哥办取保,说明你哥问题不大,或者没有问题。没有问题还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公安上也是出于谨慎考虑的,因为取保毕竟还处于公安的监控范围内,还要遵守有关取保的法律规定,保证随传随到等,取保材料会交你哥居住地派出所执行的,你哥还要去派出所报道的。
根据你说的情况,只能分析道这里了,但愿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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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改变管辖重新逮捕需要吗?
批捕后改变管辖重新逮捕是不需要的,只要执法人员已经把人进行批捕了之后,就可以跟随改变的管辖而进行转移,但在改变管辖的时候也是需要得到上及部门的同意,在改变期间也是会把名拘留的时间连续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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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期限可以探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犯罪嫌疑人在判决书生效前,是不允许与家属会见的。案件侦查阶段,家属不可以探视。可以委托律师进行面见并开展正常的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询问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嫌疑人。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判决生效为止。正确、及时地使用逮捕措施,可以发挥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串供、毁灭或者伪造证据、自杀、逃跑或继续犯罪,有助于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证实犯罪,保证侦查、、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所以逮捕是同犯罪做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过量适用逮捕,错捕滥捕,就会伤害无辜,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破坏法制的尊严和权威,损害公安司法机关的。因此,必须坚持“少捕”和“慎捕”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不枉不纵,既不能该捕不捕,也不能以捕代侦,任意逮捕。对无罪而错捕的,要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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