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侦查讯问措施详细问清(要指认的)犯罪现场、隐藏和抛弃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目标地点和周围环境特征。如果犯罪嫌疑人语言表达不清楚具体的地点名称,讯问中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自己绘制路线图,以标志性建筑物为参照,详细注明目标地点与标志性建筑物的位置关系。
2、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画出的线路示意图为依据,侦查人员带领犯罪嫌疑人到达目标地点附近,离犯罪现场等目标地点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3、在目标地点的外围,侦查人员按照地点辨认的操作方法,组织犯罪嫌疑人对较远处的目标地点进行辨认,并制作相应的辨认笔录。
4、通过场地辨认确认犯罪现场等目标地点以后将犯罪嫌疑人带走(或隔离)。
5、确认目标地点的场所性质(是否为作案现场、抛弃作案工具地点、抛尸地点、隐藏赃款赃物地点等)后,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侦查人员进行犯罪现场勘查或场所搜查。
6、依据规定制作现场勘查相关法律文书或搜查相关法律文书。
这样,整个操作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进入目标地点的核心部位,避免了指供等非法侦查方法的嫌疑,从而较好地保证了从目标现场获取的痕迹物证等其他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当然,为了增强这种操作过程的客观性,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对整个操作过程进行同步全程录音录像。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除了能巩固证据外,还有能震慑到其他潜在的犯罪分子,起到了一定的警示警告作用,有一定的正面意义。还令周围群众也增加了安全感。司法职员在组织现场指认活动时,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指认现场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