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坐牢后钱需要还吗
诈骗坐牢去了钱还要还。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需要还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的钱还了是否还要坐牢
诈骗犯还钱了要不要坐牢,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犯罪情节不严重的,并且有悔罪表现的,有机会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判刑属于刑罚,不是免除民事责任,即使钱还了,也有可能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
诈骗罪判刑后还是需要还钱的。判刑只是刑事责任,而还钱是指罪犯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判刑后还是需要还钱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的,其量刑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五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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