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想要起诉欠钱不还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通过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这种其实是比较好找的,因为在两个人关系没有恶化之前,双方一开始可能就还钱的事情心平气和地讨论过,因此没有借条没关系,所以这种录音一定要及时收集起来。
(2)通过收集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这种也相当于之前的电话录音,对于证明借贷关系有一定的力度,但一般不会作为认定有借钱关系的直接证据,上了法庭的话还会对短信内容进行质证。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银行提款或者转账的凭证,能够说明之间有金钱交易,而且,这种凭证一般也是比较好调取的,若是在转账时不记得保存了,到银行那也可以查询。所以,遇到没有写借条的情况下,千万不用着急,慢慢搜索能够作为证据的东西是很关键的。
(4)找当时在场的人作证。
1、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法院可能会判处借款人还款、也有可能不会。
借款后不偿还,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不影响法院判决,债权人提供证据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法院会判决债权胜诉。
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在2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借款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借款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再申请执行。
2、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分为3种:
(1)暂时无力偿还: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可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有能力却不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永久无力偿还的。如果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借款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三、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1、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此外,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1)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2)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欠款的一方依旧没有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通常情形下起诉是需要书写民事起诉状的。对别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起诉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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