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债权能进行转让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间借贷债权能进行转让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债权能进行转让吗

一、民间借贷债权能进行转让吗

民间借贷债权一般是可以转让的,除非存在下列情况的则不能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对于可以转让的债权,债权人在转让时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将对债务人不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民间借贷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吗

债权转让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如果民间借贷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可以进行转让。

在转让民间借贷债权时,并不需要征得借款人的同意。所以,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给债权受让人的,出借人不必因此受到约束而不敢轻易转让债权。

但是出借人在转让民间借贷时,一定要通知债务人,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个债权转让就合法有效。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民间借贷债权能进行转让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间借贷债权能进行转让吗
一键咨询
  • 137****13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0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1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0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0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间借贷如何进行转让
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指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把自己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朋友欠了我一笔钱,现在我因资金追讨问题准备将债权转让,请问上海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可以进行的吗?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不用经过借款人同意的。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 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 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
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 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二、转让方不退出原 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为借贷关系的债务人,出借人为债权人。债权人在想债券受让人转让债券后,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借款人,通知义务的履行,就代表着债权转让对借款人已经发生了效力。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 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
注意事项出借人转让民间借贷债权时,不需要征得借款人的同意。所以,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给债权受让人的,出借人不必因此受到约束而不敢轻易转让债权,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该债权转让就合法有效。
借款人不要因为出借人在转让债权时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而不将借款偿还给出借人指定的债权受让人。如果借款人仍按原来的约定将借款偿还给出借人,当债权受让人要求借款人继续偿还借款时,借款人仍要向债权受让人还款。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29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律师,我的姑姑在民间借贷了三十万,现在与借贷人和第三人产生了纠纷正在打官司,姑姑想要进行债权转让,请问下民间借贷案件中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定要求。,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借贷债权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担保法》第22条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第28条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内容是:
(1)必须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这是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条件。如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在转让债权,因保证人已经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就不可能代为清偿借款债务。
(2)必须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贷款人转让债权不能超出原保证债权。贷款人可以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但保证人对超出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借贷债权数额超出原保证债权数额。二是从债权超出原保证范围,如原民间借贷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但在借贷债权转让时一并转让。对超出原保证范围的转让债权,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转让借贷债权中必须有主债权。《担保法》第22条规定,债权人只有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对民间借贷及其保证担保而言,这里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借贷主债权是必保内容,加之借贷债权转让通常都是主债权和从债权一并转让,或者只是转让主债权,而不可能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二是从债权往往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如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只有到一定时候才能明确具体数额,而在主债权转让时往往不确定,这就给转让带来不确定性。因此,贷款人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基本要求只是对民间借贷保证合同未做特别约定而言的,如果明确约定禁止借贷债权转让,或者明确约定保证人只是对特定的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明确约定保证人只是担保从债权的,则应从其约定处理保证责任问题。
我朋友现在在民间借款的时候借贷债权要被相关的人给转让出去,民间借贷如何债权转让的呢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不用经过借款人同意的。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是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为借贷关系的债务人,出借人为债权人。债权人在想债券受让人转让债券后,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借款人,通知义务的履行,就代表着债权转让对借款人已经发生了效力。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
二、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出借人转让民间借贷债权时,不需要征得借款人的同意。所以,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给债权受让人的,出借人不必因此受到约束而不敢轻易转让债权,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该债权转让就合法有效。
借款人不要因为出借人在转让债权时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而不将借款偿还给出借人指定的债权受让人。如果借款人仍按原来的约定将借款偿还给出借人,当债权受让人要求借款人继续偿还借款时,借款人仍要向债权受让人还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间借贷债权能不能进行转让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间借贷债权能不能进行转让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律师你好,我朋友的姑姑开了一家生产饮料公司,目前公司资金出现问题,无法经营下去对于在民间借的贷款,请问一下,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合法吗。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债权转让除外的3种情形:“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所谓合同性质主要指具有人身性质的诸如继承、身份权、人格权、肖像权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当事人约定指当事人就债权转让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债务人如果知道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就不订立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指法律明文规定了不得转让债权的情形或受让主体的限制。如某些行业规定了特定的企业才可经营,或企业章程规定了经营范围,则相关的债权转让也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格与经营能力。
法律保护的债权仅限于合法债权、正当债权获得法律保护的债权应当为合法债权、正当债权。对于夫妻一方串通他人虚列债务的,夫妻一方名义举债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项目经理与人串通虚列债务或者恶意举债企图利用表见代理权损害公司利益的,法人代表并非基于法人的意志且利益指向亦非法人而举的债等,都不是正当债务,自然不属于法律优先保护的范畴。
有人会提出质疑:那些有争议的债权为什么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呢?因为举债是一种市场行为。市场有风险,举债同样有风险。风险规则适用一切市场行为,举债亦不能例外。其次,法律和国家强制力只能介入和保护正当债权、合法债权。但这种介入和保护也是有限的,法律和法院不能充当任何债权的“保险公司”。在市场风险规则和有限保护前提下,法律必须区分正当债权和非正当债权,将正当债权纳入司法保护范畴,而非正当债权、有争议债权、瑕疵债权主要靠市场调节,法律不必强制介入。
民间借贷债权应该如何转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债权如何转让
债权转让是一种权利的让与,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不再享有债权。债权转让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能转让的债权类型。
概念解读:
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
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虽然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需要通知到债务人,让债务人知道他需要向谁履行债务。
不能转让的债权: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签订的合同,比如雇佣合同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约定,未经同意,禁止权利人转让权利的。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解决方法:
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与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将转让合同相关事宜通知到)
第三步: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不再享有债权)
第四步: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享有对 的债权)
第五步: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依然对享有原本对的权利)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债权人向批准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权利转让请求时,批准或者登记机关经审查,未同意其转让的,该合同的权利就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将权利进行转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间借贷的债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间借贷的债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转让中如何进行债权转让?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转让怎么划分的 一、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二、债务重组转让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三、伴随非货币易的转让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易还是货币易。 四、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29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间借贷债务转让再担保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借贷债务转让再担保协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务转让协议的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合同:
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立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合同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一)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二)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合同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合同无关。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管辖。
七、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附件
(一)甲方贷款证复印件
(二)甲方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四)借款合同
(五)担保合同(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要采取书面形式。
不管是在原借贷合同中直接转移还是订立新的转让协议,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原出借人(债权人)、借出人(债务人)、第三人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2)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的内容。
出借人转移债权的目的是变更债权主体,让第三人与借款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对债的内容,第三人只需认可或不予认可,不能随意改变。出借人如变更内容,必须征得借款人同意,因为变更的结果将导致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影响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3)出借人转移债权必须与第三人达成一致意见。
出借人转让的债权,第三人是否同意,是部分接受还是全部接受,出借人都需与第三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另外,第三人也有一个对出借人转让的债权的效力、合法性调查、了解的问题,只有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债权达成一致意见,才能避免第三人在实现债权时发生纠纷。
(4)出借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
除法律规定禁止转让情形外,出借人转让债权无需经作为债务人的借款人同意,只要通知债务人即可。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间借贷的债权是否能够进行转让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间借贷的债权是否能够进行转让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律师你好,我之前给一家合作公司借钱了现在他们公司破产了债权也转移给收购他们的公司了,但是我借出去的钱还没收回来,我想请问下您关于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后怎么起诉的?谢谢
[律师回复] 债权转让以起诉方式通知是可以的
债权转让就是指债权人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将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转让给该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第三人的行为。出让债权权利的主体是原债权人,受让债权的主体是第三人,债权转让成立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债权转让而解除,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成立,债权转让以向债务人通知后而对其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因此而承担对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对债权转让在现行我国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从《民法通则》的内容看,债权转让要求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务人的同意而生效,此规定对债权权利的转让的生效要件,过于严格,受当时计划经济影响,私权自治不能得到较好的实现,已不能适应现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合同本质上应遵循契约自由,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合同法》只规定了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没有要求必须债务人同意,所以合同法的规定既充分尊重了债权人处分自身权利自由,体现了保护和尊重债权人的权利、鼓励交易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同时又能较好地从维护债务人利益角度出发对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权利作出适当的限制,避免债权转让的过分随意,导致债权流转无序,宽限适中,所以《合同法》规定是可行的,科学和合理的,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的。
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通知主体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债权转让的效力关键是只要向债务人进行通知,债务人知晓债权转让的事实,债务人能知向谁履行义务就行。所以对于是由原债权人或债权受让人向债务人通知均是可行的。我们不能一味强调由原债权人还是受让人一方进行通知。债权转让协议经原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后,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在两者就发生效力,这只是内部一种效力,但是要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则要经向债务人履行通知程序后,才能产生效力,如规定只能由一方履行通知的义务,则实践中可能出现由于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不能及时向债务人通知或故意不通知债务人,就会使得原有的债权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中,不利于债务人履行义务,原债权人或受让人的利益就会受到严重威胁,不利于交易的有序,快速进行,阻碍了经济正常的发展。
债权转让通知方式的认识。我国合同法第80条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有几种方式:
一、债权人或第三人向债务人发出书面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
二、债权人或第三人口头通知债务人。上述两种方式均得到司法实践普遍认可。但是对于诉讼中向债务人发出应诉通知书是否是一种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存在争议。本案中被告抗辩没有收到本案第三人的债权转让通知,经过庭审原告与第三人均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已收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本案争议就在于诉讼是否是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认定上。
债权转让进行通知的法律价值分析。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法设立债权转让的立法本意是及时解决经济纠纷、鼓励交易、促进经济的快速流转。合同法第80条规定的债权转让要进行通知的目的在于一方面尊重债权人对其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维护经济秩序的相对稳定,债务人得知债权转让的通知的时间作为其向谁履行其履行义务的时间上界限,确保履行义务的明确有序,依法进行。
综上,债权人的受让人通过诉讼方式对被告进行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是可行的,也是合法的。
上面是关于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后怎么起诉问题解答,谢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间借贷关系中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间借贷关系中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由于向银行贷款失败,然后就想到民间贷款,原来借贷的那个公司现在转让给了其他人,请问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管辖有哪些规定,我还是向公司还款就可以了吗?
[律师回复] 债权转让是一种权利的让与,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不再享有债权。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管辖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能转让的债权类型。
概念解读:
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虽然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需要通知到债务人,让债务人知道他需要向谁履行债务。
不能转让的债权: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签订的合同,比如雇佣合同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约定,未经同意,禁止权利人转让权利的。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解决方法:
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与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将转让合同相关事宜通知到)
第三步: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不再享有债权)
第四步: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享有对 的债权)
第五步: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依然对享有原本对的权利)
法条依据: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债权人向批准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权利转让请求时,批准或者登记机关经审查,未同意其转让的,该合同的权利就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将权利进行转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 民间借贷债权能进行转让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