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哪拿?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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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强制执行钱在法院拿,但是这也是需要根据之前的状况来进行不同的区分对待的,如果对方已经执行的情况之下,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相关的执行的款项,是可以从银行走领款的程序的。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哪拿,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哪拿?

一、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哪拿?

申请强制执行钱在法院拿,看执行的是否顺利。如果顺利,当即即可以兑现。如果对方不配合或没有被执行能力,可能会拖而无期,也可能会中止执行或终止执行。

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六个月内没有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申请强制执行。

2、对于什么时候执行完毕,法律并没有做出强制执行规定,也就是说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拿到钱,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也就是对方有偿还能力了,申请人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二、已经强制执行能再审吗

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影响申请再审

即使执行完毕,如果再审改判,可以执行回转。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哪拿,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强制执行,如果能够执行到财产的话,应当是从银行领取相关的案件款项。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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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至于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才能拿钱,这个不好说,要看被执行人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否则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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