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害他人财产5000元以上定什么罪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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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5000元以上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依旧不知道故意损害他人财产5000元以上定什么罪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5000元以上定什么罪

一、故意损害他人财产5000元以上定什么罪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5000元以上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损毁他人财物价值达5千元的,法院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5000元以上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损毁他人财物价值达5千元的,法院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上就是关于故意损害他人财产5000元以上定什么罪的相关介绍。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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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的财产损失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律师回复] 是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而如果当事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
所以,如果行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任意损毁5000元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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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侵入他人住宅并损坏他人财产,应如何判刑?(损害财产近八万元)
[律师回复] 这里有两个犯罪行为,
首先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可以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弗辅缔恍郫喝惦桶定垃,
其次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可以构成故意毁害财物罪。但对该行为人却不能数罪并罚,因为其侵入他人住宅只是为了实施损坏他人财产的一种手段,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故意损坏财产,
第一个犯罪行为和
第二个犯罪行为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在刑法上属于牵连犯。对于牵连犯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处罚的。从刑法的法定刑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比非法侵入住宅罪重,因此,对该行为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再从损失八万的数额来看,应该属于数额巨大(故意毁坏财物2000元以上的就可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其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物质损失,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相关法条:《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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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他人财物5000元以上能立案吗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的是可以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罪,按照造成损害的程序确定。造成重伤的,可能会处以三年以下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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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他人住宅并损坏他人财产,应如何判刑?(损害财产近八万元)
[律师回复] 这里有两个犯罪行为,
首先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可以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弗辅缔恍郫喝惦桶定垃,
其次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可以构成故意毁害财物罪。但对该行为人却不能数罪并罚,因为其侵入他人住宅只是为了实施损坏他人财产的一种手段,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故意损坏财产,
第一个犯罪行为和
第二个犯罪行为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在刑法上属于牵连犯。对于牵连犯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处罚的。从刑法的法定刑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比非法侵入住宅罪重,因此,对该行为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再从损失八万的数额来看,应该属于数额巨大(故意毁坏财物2000元以上的就可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其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物质损失,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相关法条:《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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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有什么标准,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
[律师回复]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遭到破坏,其价值的贬损、减少或完全灭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人对财产权客体的支配关系,使财产权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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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损害是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所造成的客观后果。
(2)财产损害是财产价值量的改变,是财产价值的贬损。
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对于直接损失的计算,一般采用折价计算法,就是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按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首先计算间接损失的价值,但是不能将财产损失本身计人间接损失之中,同时,不能在计算间接损失时,再计算受害人的停产损失或误工工资。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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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有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财产损害赔偿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又称“非财产权”或“人身非财产权”,是与权利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一般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种。由于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格和身份密不可分,因此它是一种专属于权利主体自身的权利,不得转借与让与(已故作者的著作权纠纷是例外)。同时,人身权又是一种绝对权(又称对世权),人人都必须尊重和不得侵犯。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权利人通过向赔偿义务人请求赔偿而实现权利救济,对外表现为一种请求权,即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权利主体因为人身遭遇伤害而请求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的权利,它是一种请求权,具有相对性和非公示性。因为它并非专属于权利主体自身,所以可以依法让渡或者放弃。从理论上讲,凡是能够合法受让此种权利的人都可以成为合法的赔偿权利人,因此其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让渡方式,可以概括为两种法定让渡和约定让渡。例如,受害人死亡,依《解释》转由其近亲属行使该项请求权就属于法定让渡受害人在受伤后或者受伤前,也可以约定将此类请求权有偿或无偿让与他人行使。当然,这样容易引发一定的道德风险,及至出现其他违法行为,因此一般不提倡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约定让渡。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功能决定了赔偿权利人外延较大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功能在于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平衡社会利益。因为当权利人自身难以或不能进行权利救济时,必须得有其他救济主体和救济方式、救济途径来进行弥补,否则就会出现公众广为关注的“撞了白撞”(注:车辆撞死了人,因没有其他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主张权利而没能获得赔偿。)等权利救济失衡的情形。其他救济主体如何参与到救济程序中来,或者哪些主体可以参与其中成为合法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如果所有的人或者说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该类主体,则可能导致人人都可以管却人人都不管或许多人打着维权的旗号而,出现社会混乱如果没有人或者很少有人能成为该类主体,将会出现权利救济不力。因此,法律必须把能够通过权利让渡而成为赔偿权利人的主体界定在合理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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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综上可知,我国对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为3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财产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也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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