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损害赔偿主张时间
(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3)无过错方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
(4)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此起诉;
(5)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在一审期间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经过调解不成时,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3年内提出;
(6)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损害赔偿应在3年内提出,对于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离婚后又反悔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出轨后方有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属于离婚过错的情形,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二、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时应如何主张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的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夫妻双方均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一)夫妻一方重婚;
(二)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
(三)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四)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夫妻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损害赔偿主张时间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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