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一、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离婚后女方当然不需要赡养男方的父母。即使是不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对于男方的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只有子女才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女方仅需要协助丈夫履行赡养义务即可,不需要单独对公婆尽赡养义务。既然夫妻已经离婚了,则女方就连协助赡养的义务也不需要承担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女婿不赡养女方家父母违法吗

女婿不赡养女方家父母不违法。

女婿不对岳父岳母承担赡养义务并不违法,只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女婿对于岳父、岳母或是媳妇对于公公、婆婆都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老年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应当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和亲情关怀。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亲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子女应当赡养父母是没有争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女婿不赡养女方家父母是违法的吗

女婿不赡养女方家父母不违法。

女婿不对岳父岳母承担赡养义务并不违法,只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女婿对于岳父、岳母或是媳妇对于公公、婆婆都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

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老年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应当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和亲情关怀。

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亲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子女应当赡养父母是没有争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7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8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3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5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2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4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2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妻子对男方的父母没有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既然夫妻之间已经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存在任何关系,自然女方与男方的父母也不存在任何关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吗,有这个义务吗?
[律师回复] (一)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二)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三)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四)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一项传统美德,也是一项法定的不可推卸的义务。但是夫妻离婚,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关系,双方与各自家庭成员也不存在亲情关系了,所以说离婚后女方没有义务对男方父母进行照顾。虽然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女方离婚后对男方父母依然尽自己义务照顾,那是因为人是具有感情的原因。
离婚以后女方对男方父母是否还有赡养义务?以前男方父母是和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从这一条规定可以得知,子女对父母享有要求被抚养的权利,父母对子女享有要求被赡养的权利,而且这样的权利义务不是对等的,不会因父母未尽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从这一条规定可以得知,只有当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才得以消除。相关知识子女有哪些赡养义务: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离婚女方是否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夫妻离婚女方是否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女儿不赡养重男轻女父母会坐牢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女儿不赡养重男轻女父母会坐牢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儿子以赡养威逼拆散老夫少妻,父母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儿子以赡养威逼,最终拆散老夫少妻丈夫71、妻子54岁,老夫少妻却不被子女接受,交往十年终被拆散。A今年已届71岁高龄。十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小自己17岁的王某,相识、相知之后,二人终于冲破了年龄的限制开始相恋。但A的三个儿子却怕老夫少妻的搭配被人耻笑,强烈反对二人的交往,并以不赡养老人、不养老送终等言语威胁A。2005年A和王某不顾世俗的阻碍,毅然选择了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尽心尽力,将A的饮食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毫无怨言地照看A的孙子。但是王某的忍让并没有换来A三个儿子的接受和祝福,他们反而变本加厉地向A数落王某的种种不是、怂恿A离婚,并威胁王某收拾行当、搬出住所。A无奈向离婚。庭审过程中,王某表示其对A的付出是真心的,几年的婚姻生活已将其折磨得身心俱疲,同意与A离婚。最终,这起离婚案件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而终结。老年人再婚可以签订再婚婚前协议以避免子女反对社会上老年人再婚的越来也多了,不管是老夫少妻还是老夫老妻再婚不可避免的总会遇到子女的反对,不仅仅是因为拍被别人耻笑,还有离婚时财产纠纷以及一方死亡时遗产纠纷。老年人可以签订婚前协议来避免子女反对这些问题。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女儿不赡养重男轻女父母是否会坐牢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女儿不赡养重男轻女父母是否会坐牢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还能要回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男方父母给付女方的是彩礼钱,那么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根据彩礼的性质,彩礼在发生法定情形时,应当返还,依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可以区分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三类:
(一)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分手,彩礼应当返还:支付彩礼是为了结婚,如果没有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则没有达到结婚目的,收取的彩礼应当退还。
(二)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双方办理离婚,彩礼应当返还:彩礼基于婚约而产生,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则已经履行了婚约的主要内容,彩礼一般不应返还,但是依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是否确实共同生活为结婚的实质要求,虽为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因为结婚目的实质仍未达到,故应当退还彩礼。
(三)办理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双方离婚,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应当返还:这种情形需要严格判断,一般表现上都是为给付高额彩礼而进行借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男方父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大哥正在办理离婚,女方要求现在居住房离婚后属于她,我想请问居住房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的,这样的房子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吗?还有我大哥现在每月工资是1500左右,身体上还有慢性疾病(肾炎),但是女方要求离婚后每月的赡养费是1000元(小孩归女方所有),这样的费用合理吗?女方离婚的理由是男方殴打女方,但是原因是女方多日不回家,回家还说:“我出去找男人去了。”这样属于无故殴打吗?(女方在结婚后经常因为家庭琐事辱骂及殴打男方父母)。 1、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该房子是婚后还是婚前取得以及是如何取得的才能准确判断; 2、抚养费的给付通常会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计算,另外还要考虑你大哥的病情所需要的开支等情况综合认定,不会简单以女方的单方要求作为判决的依据; 3、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殴打他人都是违法的,如果女方有证据证实你大哥经常对其实施殴打,则她有权要求你大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关联: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男方父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大哥正在办理离婚,女方要求现在居住房离婚后属于她,我想请问居住房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的,这样的房子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吗?还有我大哥现在每月工资是1500左右,身体上还有慢性疾病(肾炎),但是女方要求离婚后每月的赡养费是1000元(小孩归女方所有),这样的费用合理吗?女方离婚的理由是男方殴打女方,但是原因是女方多日不回家,回家还说:“我出去找男人去了。”这样属于无故殴打吗?(女方在结婚后经常因为家庭琐事辱骂及殴打男方父母)。 1、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该房子是婚后还是婚前取得以及是如何取得的才能准确判断; 2、抚养费的给付通常会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计算,另外还要考虑你大哥的病情所需要的开支等情况综合认定,不会简单以女方的单方要求作为判决的依据; 3、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殴打他人都是违法的,如果女方有证据证实你大哥经常对其实施殴打,则她有权要求你大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关联: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女儿不赡养重男轻女父母是否会坐牢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女儿不赡养重男轻女父母是否会坐牢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男方父母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大哥正在办理离婚,女方要求现在居住房离婚后属于她,我想请问居住房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的,这样的房子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吗?还有我大哥现在每月工资是1500左右,身体上还有慢性疾病(肾炎),但是女方要求离婚后每月的赡养费是1000元(小孩归女方所有),这样的费用合理吗?女方离婚的理由是男方殴打女方,但是原因是女方多日不回家,回家还说:“我出去找男人去了。”这样属于无故殴打吗?(女方在结婚后经常因为家庭琐事辱骂及殴打男方父母)。 1、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该房子是婚后还是婚前取得以及是如何取得的才能准确判断; 2、抚养费的给付通常会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计算,另外还要考虑你大哥的病情所需要的开支等情况综合认定,不会简单以女方的单方要求作为判决的依据; 3、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殴打他人都是违法的,如果女方有证据证实你大哥经常对其实施殴打,则她有权要求你大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关联: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男方父母买地基,夫妻共同出资盖房,离婚怎么分房?男方父母有份吗
[律师回复] 房产归属: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男方父母买地基,夫妻共同出资盖房,离婚怎样分房?男方父母有份吗
[律师回复] 房产归属: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赡养 > 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