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的土地归谁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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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独生子女的土地是不能够继承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拥有的,对于个人来说不能够继承宅基地。独生子女的土地归谁继承,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独生子女的土地归谁继承?

一、独生子女的土地归谁继承?

1、独生子女的土地是不能够继承的,独生子女不管如何都不能继承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继承。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2、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一是用途限制,二是面积限制。

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

二、农村宅基地都有哪些政策?

与农村宅基地相关的政策包括一户一宅、允许村集体内流转等。

1、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要根据批准面积及标准来建设住宅,若擅自私建、超标占用宅基地等等行为的,经查证后,相关部门有权实行强拆工作,并且需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2、允许村集体内流转。

宅基地除了可以自愿退出,也允许在村集体内部转让,按照三权方式分置,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村民,这样做可以得到一部分收入,而且无需担心私自买卖宅基地违法的问题。

3、宅基地收费。

如果房屋面积已经超出当地占地面积标准,还想继续使用的话,按照相关规定,需缴纳一笔费用才行。大家要注意。

4、两条“红线”。

农民不可以自由买卖宅基地;并且不可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当做进城落户的条件。

5、可抵押贷款

从前农民发展可能受到了资金限制,如果颁发了房屋确权证书,也可以进行合法的抵押贷款,为创业着提供了资金便利,当然抵押贷款还需谨慎使用。

6、有偿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权。

有的地区开始实行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政策了,不想继续在农村的农民,就可以退出土地了并且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金,从此和农村没有关系。

三、拆迁过后的宅基地属于谁?

1、拆迁过后的宅基地属于国家。

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时,原宅基地被征收后,变为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而村民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2、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独生子女的土地归谁继承,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继承方面的问题并不是特别的了解,独生子女是没有办法继承土地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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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按照《土地承5261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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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了一部分遗产,其余未加处分的那一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二、无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归谁所有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余下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织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
需要说明的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论是收归国家所有还是收归集体所有,都不是按照继承遗产的程序转移,而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无主财产的程序转移。关于如何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的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套完整的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首先,关于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案件,应当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该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无论是法人、其他组织还是公民个人申请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都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应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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