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东属于发起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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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东属于发起人吗

一、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东属于发起人吗

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东不是发起人。发起人是发起组织公司的人或公司的创办人。

也就是说在公司设立时参与公司设立,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才是发起人。公司成立之后再加入的股东当然就不是发起人。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以再成立一个公司吗

一个公司的股东能又成立另外一个公司。法律并没有股东只能持有一个公司的股份。只要符合公司成立条件的,股东是可以成立另一个公司的。

成立公司的条件如下:

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东属于发起人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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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协会建立场外证券业务黑名单制度(以下简称“黑名单”),根据本办法规定,将严重违规的备案机构及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在协会网站公布并按规定记入诚信系统。
(一)备案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一次,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6个月
(二)备案机构违反本条第 (一)项中同一规定两次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12个月
(三)备案机构违反本条第(一)项中同一规定三次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24个月
(四)备案机构违反本条第(一)项中同一规定四次以上的,或者违反其他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协会将其永久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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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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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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