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骗写欠条是否有效
无效。如果是被骗写欠条,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欠条无效,债权债务不存在。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
可根据交付凭证、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被骗写了欠条如何办
被骗写了欠条,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欠条,也可以报警处理。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写了欠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受欺诈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欺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欠条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欠条有效期有多少年
欠条的有效期一般是指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从还款期限届满开始计算:
1、欠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此债务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开始计算3年,3年内如果债权人不请求权利的,债务的诉讼时效终止,此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如果在欠条中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主张还款权利,其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应该是出借人主张还款的次日起3年内。
需要注意的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写欠条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2、写欠条时不要空白间隙太大。
3、借款金额注意要有大、小写。
4、注意要准确标明日期。
5、写明是否给付利息、是否有担保、是否约定还款日期等。
6、欠条内容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
7、书写纸张要完整。
8、签字盖手印。
9、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他人借钱不还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还款;
3、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借款纠纷中需要准备的证据如下:
1、双方身份信息,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其主体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每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5、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被骗写欠条是否有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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