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包括威胁的方式不同、实现威胁的时间不同等。
1、从威胁的方式看
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
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但是当场实现的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3、从威胁的内容看
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
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二、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包括行为特征不同、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等。
1、行为特征不同。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
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
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侵犯的客体不同。
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1、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不请律师的后果为家属不能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
刑事拘留期间,不请律师,则不能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家属不能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2、刑事拘留请律师的作用主要有:
(1)对于刑事拘留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只有律师能够会见嫌疑人,家属不能探望。为了争取能够争取的最大权益,请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是很有必要的;
(2)委托律师会见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按照法律的规定,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为他进行法律咨询。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身份,特殊地位,加上对法律知识的缺乏,犯罪嫌疑人往往由于不懂得法律,不敢大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律师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审讯人员为了迅速破获案件,在审讯过程中未必都会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损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抢劫、或者是敲诈勒索等的行为,这是由于实施了这些违法行为后,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有可能会被判刑。若是对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