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的子女一般是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的,但是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即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确立了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消除了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是被收养的子女不再承担赡养其亲身父母的义务,同时也丧失了继承其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但有两种例外:一是如果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个人财产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那么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就有权取得受赠的遗产。二是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可以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民法典》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因此,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已经无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也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二、被送养的孩子,是否还有义务赡养生父母
1、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后,孩子有无赡养生父生母的义务,关键要看该行为是否属于收养关系成立。如果收养关系成立,则无赡养生父生母的义务;如果收养关系不成立,则有赡养生父生母的义务。
2、我国《民法典》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根据这一规定,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主要看收养关系的解除时间。如果未成年养子女与其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那么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自行恢复了,这时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如果养子女成年后解除了收养关系,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要根据协商的结果来定。如果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恢复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如果矛盾比较尖锐,如养子女无法原谅生父母的作为,无法协商恢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被送养的孩子能否继承生父遗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当然要是对生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那么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而孩子一旦被收养,那么就与养父母之间适用父母子女的关系,正常情况下对养父母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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