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若是从轻处罚,可能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责任认定书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出具。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2、肇事逃逸交警处理流程
(1)首先,当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肇事逃逸的时候,公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该交通事故进行立案侦查,对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场进行现场侦查;
(2)然后对事发的时候,案件当中相关人员的证言进行取证,及时的开展对肇事逃逸行为人的追捕行动。在对肇事逃逸行为人的追捕过程当中,可以采取向社会发布公告等方式,或者是举报肇事车辆信息等方式,协助案件的顺利进展。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协助调查的指令之后,也会开展对肇事车辆的堵截行动,一旦发生可疑的车辆,会立即扣留调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对肇事的车辆进行查获之后,会把之前进行关于追查肇事逃逸车辆通报的事项进行撤销。
(4)在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肇事逃逸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如果是案件的受害人或者是属于受害人的家属那边,想要询问关于案件的进展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如实的对当事人以及家属陈述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
1、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还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后,仍然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情形如下: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代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2、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肇事后逃逸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使没有发生严重的事故,逃逸行为人也有可能会受到被罚款、被拘留等的行政处罚。若是对肇事逃逸从轻处罚的结果是什么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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