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纠纷被告怎么解决征迁问题?
1、发生拆迁纠纷后若是被告了,需要积极应诉。
被告了可以积极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应诉。也可以委托个专业些律师代理。综合分析在案件中的不利之处,争取利益最大化。如有必要,也可以反诉。如不利,可以请求法院调解结案,达成新的有利于自己的协议。
2、得知自己被告之后,最好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安排。
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提交答辩状,收集、提交证据,按时参加开庭。
1、拆迁不补偿纠纷,一般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一方做被告。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以下两个: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①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②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③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三、拆迁纠纷发生后可以起诉吗?
1、拆迁纠纷发生后可以起诉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3、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估计的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拆迁纠纷发生后,如果有一方向法院起诉了,且法院受理了诉讼请求,那么法院会向被告寄送起诉状的副本。阅读此文后,如果对拆迁纠纷被告怎么解决征迁问题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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