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后,可不可以再另行起诉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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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判决离婚后,可不可以再另行起诉财产分割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判决离婚后,可不可以再另行起诉财产分割

一、判决离婚后,可不可以再另行起诉财产分割

判决离婚后,可以再另行起诉财产分割。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领先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或者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也可以在离婚后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诉吗

离婚后当事人认为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只有在离婚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人民法院才有可能支持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判决离婚后,可不可以再另行起诉财产分割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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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后,可以再另行起诉财产分割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判决离婚后,可以再另行起诉财产分割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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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能否先判决离婚再继续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与财产关系是同时判决的,但有些情况下也可以先行对婚姻关系进行判决,然后处理财产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也就是说,可以先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在离婚后再行处理,因为男女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未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配,在离婚后针对前述财产的分配也可以再行向法院提出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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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另案另诉可以吗?
按照原则上一般是不可以这样做的,但是实际情况上也有这样子做的。在离婚之中一般都会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以及一些债务问题进行处理,不需要单独在立案对夫妻双方的离婚财产进行相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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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大姨八年前和前夫离婚,现在孩子还未成年在上初中,她想再婚,问下男女再婚财产怎样分割呢?
[律师回复]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男女再婚财产怎样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对再婚夫妻离婚房产进行分割,也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的,一般而言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才需要进行分割,而要是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的话,则在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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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准备再婚登记了,所以就想问问问再婚另一方死亡财产分割规定是啥?
[律师回复]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仅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购房款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所购房屋应视为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意外去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好,我与妻子感情不和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现在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请问再婚财产分割判决,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lt;lt;婚姻法gt;gt;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
  
(2)再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呢?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即通常一方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这也不是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两种情况下,另一方都可以分割。此外,如果结婚未满8年,但双方对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3)夫妻对外债务的清偿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怎么办?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夫妻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存在的的抚养义务,虽然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但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但这种帮助是有条件的,一是生活确有困难,二是离婚所带来的生活困难,自己确实无力解决;三是提供经济帮助的一方必须有负担的能力;四是经济帮助的具体数额既要视一方的困难程度,又要考虑另一方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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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未对财产分割可以另行起诉吗
离婚时没有对财产分割的可以在离婚以后另行起诉,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如果当初在离婚的时候完全就没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以后的两年之内,还可以重新起诉申请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的就可能会失去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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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法院判决离婚的财产分割后,还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吗
[律师回复] 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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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财产可以另外判决吗
离婚判决财产可以另外判决的,一般在实际的诉讼活动当中除非额外提出分割财产,否则都是可以双方私下协商,当然也可以不用分割财产所以起诉离婚可以部分财产,一般在离婚诉讼当中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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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分割她的婚前财产吗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增值的收益,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其可否分割的关键。
一、对于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增值,如开公司、作买卖,投资入股当股东所得的盈利,所分的红利,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投资,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其中间接投资表现得比较隐蔽,其并不直接投资于企业,其收益通常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直接关联,主要表现为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获得的红利、股息、基金投资收益及转让上述证券所得与扣除本金的差额。此种情况下股票的增值为间接投资行为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当然可以请求分割。
二、对于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孳息,根据物权原理,孳息所得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合法权利人,例如婚前房屋自然的增值,应认定为一方个人的财产,而婚后房屋出租取得的资金,则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例如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其只是原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变化,价值的取得始于婚前,财产的性质没有变,仍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针对婚前一方财产的增值问题,还要看具体情况: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其追加了投资。例如股票,如果有,追加部分以及整个股票账户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8)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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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另案处理可以吗?
处理离婚案件时,财产分割问题是不可以另案处理的,需要在本案中明确具体的处理方法,在离婚案件中一般有三个诉讼请求,一个是判决离婚的方法,一个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还有一个就是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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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另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时效
[律师回复]   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夫妻均分,但是婚姻在破碎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一方并不知道某项共同财产的存在,或者明知某项共同财产存在但不确知具体数额,又或者明知某项共同财产的存在对方却矢口否认。例如,家里的存款一直被男方控制,离婚时男方只承认一半存款的存在;再如,女方离家出走已经一年了,一年后回来提出离婚,男方只知道女方在外面赚了大钱,无法确定她在这一年内的具体工资收入。  在离婚之诉中,请求对某项财产进行离婚分割时,请求方对该财产的存在和该财产确属夫妻共同财产负有举证责任。如果遇到上述种种情况,您必须对对方隐匿或否认的财产进行举证。您可以自己进行一些简单取证,例如,如果对方隐匿了自己的工资收入,可以到对方的单位去调查。  但是如果共同财产涉及到知识产权、公司股利等方面,则取证的难度就较大了;而且即便是简单的调查取证,如果受到当事人的阻挠也是困难重重的。如果确有取证的必要和可能,而且又能够提供必要的线索,则在此建议您聘请律师帮助您取证。  新《婚姻法》对离婚时隐匿财产的行为,给以了惩罚性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另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时效
[律师回复]   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夫妻均分,但是婚姻在破碎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一方并不知道某项共同财产的存在,或者明知某项共同财产存在但不确知具体数额,又或者明知某项共同财产的存在对方却矢口否认。例如,家里的存款一直被男方控制,离婚时男方只承认一半存款的存在;再如,女方离家出走已经一年了,一年后回来提出离婚,男方只知道女方在外面赚了大钱,无法确定她在这一年内的具体工资收入。  在离婚之诉中,请求对某项财产进行离婚分割时,请求方对该财产的存在和该财产确属夫妻共同财产负有举证责任。如果遇到上述种种情况,您必须对对方隐匿或否认的财产进行举证。您可以自己进行一些简单取证,例如,如果对方隐匿了自己的工资收入,可以到对方的单位去调查。  但是如果共同财产涉及到知识产权、公司股利等方面,则取证的难度就较大了;而且即便是简单的调查取证,如果受到当事人的阻挠也是困难重重的。如果确有取证的必要和可能,而且又能够提供必要的线索,则在此建议您聘请律师帮助您取证。  新《婚姻法》对离婚时隐匿财产的行为,给以了惩罚性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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