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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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只有满足被过继者没有成年、属于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过继者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且有抚养能力的条件的时候,才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过继的手续,并且在办理过继手续的时候,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的。若是依旧不知道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我国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一、我国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一)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过继孩子被过继者、实施收养行为的人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过继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实施收养行为的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二)过继孩子需要的手续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相关表格,等待审批和现孩子抚养一方同意。

(4)经过3-6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相片若干张,到民政局登记确认。

二、过继后可以结束收养关系的情形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三、孩子过继后还可以继承生父的财产吗

孩子过继后不可以继承生父的财产。我国法律规定,过继后的子女为养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孩子过继后不可以继承生父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公民若是想要收养孩子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的,由于这些条件会在法律规范之中公示,故此对于欲实施收养行为的人来说,可以结合法律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满足法定的条件。以上就是关于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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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的,如委托合同等因相信对方的特殊技能、业务水平、道德品格而订立的合同,因其严格的人身性质,实际履行有悖于合同的性质,因而不得适用继续履行。对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也不得以履行合同债务为由强令债务人提供劳务。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
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但债权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债权人即丧失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合同法将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作为继续履行的除外条件加以规定,主要是为了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继续履行的权利,以稳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保护违约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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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实际履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继续履行。对于自然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后发生合同履行不能时,因违约方已经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不能让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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